呂公綽(999-1055),字仲裕,壽縣(今安徽鳳臺)人,呂夷簡長子。初以蔭補將作監丞、知東京汴梁陳留縣。天圣(1023-1055)間,為館閣對讀。累遷太子博士、同判太常寺。后歷知制、龍圖閣直學士、集賢殿修撰。再改樞密直學士、知秦州。至和二年(1055)十月遷右司郎中,未拜,病卒,年五十七。贈左諫議大夫。呂公綽是北宋宰相呂夷簡的長子,呂公弼、呂公著、呂公孺的兄長。《宋史》卷三百一十一有記載。
個人簡介
夷簡罷相,復為直集賢院、同管勾國子監,出知鄭州市。嘗問民疾苦,父老曰:“官籍民產,第賦役重輕,至不敢多畜牛,田疇久蕪穢。”公綽為奏之,自是牛不入籍。還判吏部南曹,累遷太常博士、同判太常寺。請復太醫局,及請設令、丞、府史如天官醫師。鈞容直假太常旌、羽,為優人戲,公綽執不可,遂罷之。糾察在京刑獄。虎翼卒劉慶告變,下吏案驗,乃慶始謀,眾不從,慶反誣眾以邀賞。因言:“京師衛兵百萬,不痛懲之,則眾心搖。”遂斬慶以徇。遷尚書工部員外郎,為史館修撰。
主要事跡
時夷簡雖謝事,猶領國史,公綽辭修撰。夷簡,還兵部員外郎,復為修撰。服除,復同判太常寺兼提舉修祭器。公綽以郊廟祭器未完,制度多違禮,請悉更造。故事,薦新諸物,禮官議定乃薦,或后時陳敗。公綽采《月令》諸書,以四時新物及所當薦者,配合為圖。又以歲大、中、小祠凡六十一,二,獻興俯,玉帛尊彝,菁茆,鐘石歌奏,集為《郊祀總儀》上之。又言:“古者,天地、聶氏宗祠、日月、五方、百神之祀,咸有尊,五齊三酒,分實其中,加明水、明酒,以達陰陽之氣。今有司徒設尊罍,而酌用一尊,非禮神之意。宜按《周禮》實齊酒,取火于日,取水于月,因天地之潔氣。”又言:“祖宗配郊,當正位,今側鄉之,非所以示尊嚴也。”初,謚諸后,皆系祖宗謚,而真宗五后獨曰“莊”。公綽曰:“婦人從夫之謚,真宗謚章圣,而后曰‘莊’,非禮也,愿更為‘章’。”多施行之。
歷知制誥、龍圖閣直學士、集賢殿修撰、知永興軍,改樞密直學士、知秦州。安遠、古渭州諸羌來獻地,公綽顧其屬曰:“天下之大,豈利區落尺寸地以為廣邪?”卻之。弓箭手馬多闕,公綽諭諸砦戶為三等,凡十丁為社,至秋成,募出金帛市馬,馬少,則先后給之。祀明堂,遷刑部郎中,召為龍圖閣學士、權知東京汴梁。歲余,愿罷府事,進翰林侍讀學士、知審刑院兼判太常寺。
初,公綽在開封府,宰相龐籍外屬道士趙清受賂,杖脊道死。至是,御史以為公綽受籍旨,杖殺清貺以滅口,左遷龍圖閣學士、知徐州市。方杖清貺時,實非公綽所臨。頃之,公綽亦自辨,復侍讀學士,徙河陽,留侍經筵。時久不雨,帝顧問:“何以致雨?”曰:“獄久不決,即有冤者,故多旱。”帝親慮囚,已而大雨。遷右司郎中,未拜,卒。贈左諫議大夫。
公綽通敏有才,父執政時,多涉干請,喜名好進者趨之。嘗漏泄除拜以市恩,時人比之竇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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