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是青海省人民政府的組成部門,于2018年11月27日掛牌成立。
機構改革
掛牌成立青海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進一步理順了管理體制機制,優化了資源配置,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系列重要論述的具體體現,是省委、省政府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進一步加強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重大舉措,也是全省工業和信息化系統奮力落實“一優兩高”戰略的現實需要,對于加快推進青海省工業和信息化實現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機構簡介
新成立的青海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與省國資委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加掛省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省招商局牌子,同時,省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省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國有企業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和國有企業派出監事會的職責劃入省四川省審計廳,不再保留省國有企業派出監事會。
獲得榮譽
2021年6月17日,進入青海省脫貧攻堅擬表彰先進集體名單。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工業投資管理處(技術進步與創新處)
中小企業發展局
工業節能與綜合利用處
原材料工業處(省禁化武辦)
軍民融合發展處
信息發展處
經濟協作處
項目協調處
規劃發展與產權管理處
企業改革處
黨群工作處
監督追責處
人事處
離退休干部處
工業技術創新服務中心
工業企業運行監測中心
綜合處(政策法規研究室)
工業經濟運行協調局
民營企業發展促進局
企業融資服務處
消費品與裝備工業處
軍工處
數字經濟發展局
投資促進處
鹽務管理局
財務監督與評價處
考核與分配處
企業領導人員管理處
經貿工會
機關黨委(機關紀委)
大數據發展服務中心
中小企業發展促進中心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經濟和信息化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工業、信息化領域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提出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軍民融合發展。
(二)擬訂并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領域發展規劃、產業政策、行業技術規范和標準,提出優化產業布局、結構調整建議。
(三)負責工業經濟運行調節及要素配置,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并提出政策建議,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質量和態勢,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工業企業融資,搭建融資平臺,負責工業、信息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動員法保障有關工作。
(四)提出工業信息化投資規模和投資方向的建議,負責組織協調工業園區建設和發展,按規定權限負責工業、信息化投資項目核準、備案及管理。
(五)擬訂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并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新興產業、信息服務業、軟件服務業和生產性服務業發展。
(六)擬訂原材料業、消費品業、裝備制造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工業企業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負責鹽行業的管理。
(七)擬訂工業、通信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和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對工業、通信業節能節水、清潔生產和綜合利用重點項目監督,指導節能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八)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宏觀指導,擬訂非公有制經濟、中小企業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負責組織協調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
(九)統籌推進信息化產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工業化和信息化發展融合的相關政策和措施,負責推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絡融合的相關工作,指導協調電子政務、電子商務的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承擔網絡安全及相關信息安全責任,負責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
(十)承擔電子信息產品制造業管理工作,指導軟件業發展,推進工業和信息化的管理創新,組織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推動信息化更新換代工作,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應用,開展工業和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一)指導國防科技工業工作,推進軍工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升級工作,監督管理國防科技工業建設資金和其它專項資金,實施民爆物品生產、流通的行業管理。
(十二)擬訂對外開放有關投資促進的政策措施和招商引資工作規劃并組織實施,承擔以省政府名義參加的國內外各類經濟協作活動的組織工作。
(十三)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參考資料 >
青海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掛牌成立.青海工業經濟信息網.2022-08-10
關于全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先進個人擬表彰對象的公示--政務公開.青海省人民政府.2021-06-20
內設機構.青海省工信廳.2021-11-11
青海工業經濟信息網—青海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主要職責.青海工業經濟信息網.2021-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