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官”指、明、清在四川省、云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等省少數民族集居地區所置地方官,有一定任期,相對于世襲的土司而言。參見“改土歸流"。“流官”是相對于“土官”而言,“土官”是封建王朝封賜的獨霸一方能世襲的官員或統治者。
“流官”是相對于“土官”而言,“土官”是封建王朝封賜的獨霸一方能世襲的官員或統治者。“流官”有一定任期,期滿調任。“流官”與“土官”名稱雖異,但都是統治階級,臭味相投。許多“土官”的陋規,“流官”照樣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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