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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可大,明朝西安府咸寧縣(治今西安市)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進士,官至山西行太仆寺卿,是1556年2月3日蒲州大地震《地震記》的作者。
人物簡介
可大祖系匠籍。父名登,字允升,嘉靖元年(1522)秋中舉人,初任順天府昌平區學正,升任鳳陽府同知,不久又補順慶府知府,再升崇簡王府長史(正五品)。嘉靖三十三年因為官清正,政績卓著加四品服色,旋因母老而辭職回鄉。明年夏病卒于家,終年50歲。
個人成就
著有《鳳原集》,已佚。
人物事跡
登有五子,長子可久,二子可大,嘉靖三十四年十二月十二日午夜(1556年1月23日)陜西華州(今華州區)發生8級地震,川原拆裂,水涌沙溢。城垣、廟宇、官衙、民房傾頹摧,壓死官吏,軍民奏折有名者八十三萬余,是中國死亡人數最多的地震。經歷了這次地震的進士秦可大,不僅對當時地震的全過程進行了詳細記載,并在《地震記》中總結地震時“率然聞變,不可疾出,伏而待定,縱有覆巢,可冀完卵”的經驗,指出地震突然發生時,在室內“伏而待定”。就是說:當面臨一次大地震時,人們往往來不及躲,最好就近尋個安全角落(如柜或土炕的一側),伏在地上,注意保護頭部和脊柱,等待震動過去再迅速撤離到安全地方。簡單說,就是伏而待定。古人這個方法很有效,唐山地震時也得到了驗證。
史料簡介
在《地震記》中寫道:“受禍人數,潼、蒲之死者什七,同、華之死者什六,渭南市之死者什五,臨潼區之死者什四,省城之死者什三,而其它州縣。則以地之所剝剔近遠分深淺矣”。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