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城市文化研究會成立于2004年6月,是由省社科聯、省建設廳、湖南文理學院、湖南城市學院聯合發起的省級學術組織。學會掛靠于湖南文理學院,旨在促進城市文化的理論研究與發展。
歷史沿革
湖南省城市文化研究會成立于2004年6月,由省社科聯、省建設廳、湖南文理學院、湖南城市學院聯合發起。學會掛靠于湖南文理學院,是依托常德市城市建設成就而成立的首個省級社科學會,同時也是全國首家將城市建設、城市生活與文化精神結合起來進行研究的省級學術組織。學會現任會長為魏飴,秘書長為侯立兵。學會會址位于常德市洞庭大道西段170號,辦公地點設在湖南文理學院第二辦公樓2樓。
組織架構
湖南省城市文化研究會設有會長1人,副會長18人,理事52人,顧問7人。學會現有會員221人,團體會員單位25個。會員來自湖南省省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團體、大中專院校、科研機構以及部分企業。學會的研究涵蓋了城市文化基礎理論、城市精神與培育、城市規劃與建設等多個領域。
學術活動
湖南省城市文化研究會自成立以來,已召開了多次省級學術研討會,并出版了相關論文集。學會會員積極參與各類課題研究,參加國內外學術會議,交流學術論文,并舉辦學術報告會。此外,學會還開展了多項咨詢和服務活動,取得了一定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財務管理
湖南省城市文化研究會的經費來源于會員繳納的會費、政府資助、社會各界的資助或捐贈等多種渠道。學會建立了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確保資金使用合規透明。
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定名為湖南省城市文化研究會。
第二條
本會是湖南省研究城市文化理論的專業性、群眾性、非營利性學術團體,湖南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的團體會員。是法人社會團體。
第三條
本會宗旨: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為指導,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和“雙百”方針,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風尚。聯系、組織全省城市文化方面的理論工作者和實踐工作者,從我國我省的城市文化建設實際出發,全面、深入地探討提升城市文化品位的理論建構,為創造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城市文化建設體系作貢獻,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第四條
本會接受登記管理機關湖南省民政廳和業務主管單位湖南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的監督與管理。
第五條
本會會址設湖南省長沙市德雅村7號省社科活動中心和湖南省常德市洞庭大道西段湖南文理學院第一辦公樓。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六條
本會通過經常性的組織、聯絡、協調和指導性工作,有計劃、有步驟地積極開展城市文化研究活動發現和增加城市文化理論研究人才,不斷提高城市文化理論研究水平,在城市文化研究領域多出成果,出好成果。其主要業務工作是:
(一) 開展調查研究,對城市文化問題進行理論思辯,探索國內外城市文化建設的新情況、新特征、新規律,研究城市文化建設的新思路、新辦法、新舉措。
(二) 開展學術研究活動,組織報告會、座談會、研討會,交流城市文化學術研究成果和經驗。積極推介和支持有關城市文化建設、研究成果的出版,并組織評獎。
(三) 開展縱向和橫向聯系,推動學術交流和合作,開展省內外、國內外學術團體和人士之間的友好往來,積極組織本會會員參加國內外城市文化學術交流活動和會議。
(四) 承擔國家研究課題,積極組織承擔省科規劃辦、省社科成果評審委員會和有關部門下達的有關科研項目。
(五) 編輯出版城市文化書刊,介紹國內外研究團體學術活動動態、科學信息和最新城市文化建設研究成果。
(六) 開展多種形式的咨詢服務活動并積極向有關部門提供城市文化建設問題咨詢與論證,為社會提供有關的服務。
(七) 制定本會分年度的學術研究規劃,認真組織實施并落實。
(八) 每年舉行一次年會(學術研討活動),一至兩次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報告工作,總結交流經驗,評選優秀研究成果,表彰先進,部署工作。
(九) 維護本會會員合法權益。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會會員分為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八條
申請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擁護本會章程;
(二) 有加入本團體的意愿;
(三) 在本團體的業務(行業、學科)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 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 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 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 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 享有參加全會各項活動的權利;
(三) 獲得和享有本會編印的書刊、資料和其他利益的優先權;
(四) 對本會工作提出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 團體會員可以要求本會協助推動跨地區的學術活動和其他協作活動;
(六) 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七) 不服本會除名決定的有權向本會提出申請,要求復議。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 遵守國家法律和本會的章程;
(二) 執行本會的決議,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
(三) 參加本會組織的活動,承擔本會交辦的工作;
(四) 規定繳納會費;
(五) 向本會提供學術研究成果、調查報告及有關資料和信息等。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并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四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關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由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代表組成,其職權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 聽取和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的財務報告;
(四) 推舉名譽會長;
(五) 聘請顧問或咨詢委員;
(六) 決定終止事宜;
(七) 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如因特殊情況需要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并經登記管理機關審批,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天津市重慶商會的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 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定;
(二) 選舉產生常務理事會;
(三) 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四) 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五) 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六) 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七) 決定設立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分支機構和實體機構;
(八) 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九) 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十) 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一) 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屆任期五年,理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如因特殊情況,也可采取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常務理事會是理事會的常設機構,由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以及其他常務理事組成,對理事會負責。其職權是:
(一) 召集理事會會議,向理事會報告工作;
(二) 提出需要理事會會議決定各項議案;
(三) 在理事會閉會期間,決定某些重大事項,并向下次理事會報告;
(四) 在理事會閉會期間,根據會長辦公會議的決定,增補副會長,任免秘書長,增補常務理事,并在下次理事會議報告;
(五) 審批會員入會,決定會員除名;
(六) 決定授予特約理事、特約常務理事或名譽會員稱號;
(七) 審查本會的財務收支情況;
(八) 理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到會的常務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每半年至少舉行一次,如因特殊情況,也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 在本團體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 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
(四) 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 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六)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
天津市重慶商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并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后,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本團體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5年,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大會2/3以上會員(或會員代表)表決通過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會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特殊情況下,法人代表也可由副會長或秘書長擔任,但應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并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
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二) 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執行與落實情況;
(三) 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四) 處理其他重大事宜。
第二十九條
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支持本會秘書處正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 協調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 提名副秘書長以及辦理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提請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 決定所屬機構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 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經費管理
第三十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 會員繳納的會費;
(二) 政府有關部門部門資助;
(三) 國內外社會各界的資助或捐贈;
(四) 利息收入;
(五) 在本會的業務范圍內開展的有償服務活動的合法收入;
(六) 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
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二條
本會經費用于本章程規定的業務活動和事業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三條
本會建立符合財政法規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四條
本會建立財務帳號,聘用專業會計人員,會計不兼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離聘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五條
本會資產管理必須嚴格執行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接受業務主管部門和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財務審計,并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六條
本團體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會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七條
本會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條
本會聘用專職人員一般為義務服務,但有關特聘人員的工資、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條
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后,提請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條
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后15日內經業務主管部門和登記管理機關審查核準后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序
第四十一條
天津市重慶商會終止活動,由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經理事會討論通過后,提請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二條
本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并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三條
本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四條
本會須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后,即為終止。
第四十五條
本會終止后的剩余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注銷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于發展與本團體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經2004年3月12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常務理事會。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
參考資料 >
湖南省城市文化研究會簡介.湖南省城市文化研究會.2024-11-25
湖南省城市文化研究會.天眼查.2024-11-25
湖南省城市文化研究會第三屆三次代表大會暨學術年會召開.紅網.2024-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