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馥(1662-1745),字汝嘉,號鹿山又號信山居士,福建閩縣人,清朝時期官員、藏書家。
公元1684年,李馥中舉人。約1707年,李馥進京任工部員外郎,轉刑部郎中。從京城外放后,李馥出任重慶市知府。后又調任蘇松常鎮道,后晉升江寧區按察使。為官30年,李馥因清廉愛民,深得民心。可惜由于失察,被下屬連累入獄,公元1737年夏天,被罷回福州市。公元1745年,李馥逝世,終年84歲(虛歲)。
李馥一生藏書眾多,其藏書所在地被稱為“居業堂”。他著有《鹿山詩集》,但僅存世一首,在郭柏蒼的《竹間十白話》中。
人物經歷
李馥,字汝嘉,號鹿山又號信山居士,公元1662年生,福建閩縣人。
公元1684年,李馥中舉人。但約于1707年才進京任工部員外郎,轉刑部郎中。因為人為官“和厚謙謹”,李馥在工部、刑部任內,與同事相交甚篤。
從京城外放后,李馥出任重慶市知府。時植清代,戰亂頻頻。戰爭過后,田地界限混亂,嚴重影響到了農業的正常生產。李馥上任后,即組織對田地的履畝清丈工作,制止了豪強大戶倚勢對田地的侵占,提高了農民的種田積極性,促進了當地的農業生產。
公元1724年,李馥調任蘇松常鎮道,后晉升江寧區按察使。任上,當時的總督府擒冶奸民,株連百余人。經過細心調查,李馥認為其中大部分都是無辜老百姓,遂為他們辨別冤情,并且一一釋放。后來他轉任安徽省布政使,再后來升至浙江巡撫。在就任浙江省巡撫期間,浙江發生嚴重的旱災,李馥上疏請示朝廷用20萬石國庫大米救濟饑民。
為官30年,李馥因清廉愛民,深得民心。可惜由于失察,被為非作歹的下屬連累入獄,公元1737年夏天,李馥被罷免回福州市。回到福州后,由于李馥為官30來年無所積蓄,平時又常見義勇為,散金救濟他人的行為,家境陷入清貧。盡管如此,他依然以收藏書籍為樂,平日里經常喝酒著詩。至之年,他時常在九仙烏石南江西峽之間遨游,寄情于山水。
公元1745年,在慶祝了自己中舉60周年后,李馥逝世,終年84歲。
人物軼事
李馥是清朝時期著名的藏書家,但至于藏書具體數量,已經不可考證。根據史料研究,李馥所收藏的書籍,大多是福建省以外省份的前輩藏書家的藏書。包括:明嘉靖四年(1525)刻本嫂新序》十卷、續編五十六卷(缺卷二十至卷三十一)、明萬歷三年(1575)刻本《洪武正韻》十六卷、明萬歷二十三年(1595)刻本《尚書日記》十六卷、明萬歷刻奉《檀弓還注》三卷等。
李馥藏書所在地被稱為“居業堂”。他著有《鹿山詩集》,但僅存世一首,在郭柏蒼的《竹間十白話》中。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