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美術家協會正式成立于1956年12月(原名稱為中國美術家協會武漢分會)。曾撤消,于1985年恢復,現有國、油、版、雕等畫種會員672名。其中中國美術家協會會員21名,省美協會員328名。歷年來,協會組織會員深入生活,潛心創作,共舉辦各種展覽百余次。近年來更加強了同海內外美術團體的交流活動,在國內外頗具影響。
協會簡介
第一屆會員代表大會
1985年4月
第二屆會員代表大會
1992年1月
第三屆會員代表大會
2004年12月
第四屆會員代表大會
2015年9月
展覽活動
武漢美術家協會在工作中,堅持黨的文藝方針,認真履行聯絡、協調、服務的職能、緊密圍繞全市的中心工作,廣泛開展各種形式的美術創作和美術活動,創作出一批美術精品佳作,打造了美術活動品牌,有力推動了全市文藝的發展繁榮。
舉辦各類美術創作和展覽活動100余場。如:《紀念改革開放30周年武漢美術作品展》、《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60周年武漢中國畫作品展》、《“1+8”城市圈慶祝建國60周年美術書法作品展》、《慶祝澳門回歸10周年武漢書畫攝影精品展》、《武漢美術家協會首屆特聘畫家展》等。
武漢美協注重創建系列的品牌展覽,形成了自己展覽的理念和展覽風格,積極打造特色品牌,有力地促進武漢美術創作的繁榮。一是打造了《武漢·印象》美術創作活動品牌……二是打造了《武漢美術作品年展》品牌。三是打造了《武漢22人書畫作品展》品牌。
2007年在第四屆全國畫院展中,冷軍、徐曉華、魏金修獲畫院獎。2009年在全國第十一屆美術展覽中,陶興琳的水彩畫,李乃蔚、樊楓、嚴好好的中國畫,王心耀、羅敏、肖智生、劉昕、陶興琳、王小寶、王用家的油畫入選。其中王小寶的作品獲得銅獎,劉昕、王用家、嚴好好入選優秀作品提名獎。
李乃蔚獲全國第二屆中青年德藝雙馨文藝工作者稱號。在市九次文代會上,冷軍、李乃蔚、江中潮、樊楓獲得武漢市第二屆“優秀文藝家”稱號。
武漢美協還與長報集團聯合創辦了《當代書畫報》。
全市美術隊伍基本形成了一個多層面的格局:以武漢畫院為代表的專業創作隊伍;以江漢大學、各美院為代表的教師創作隊伍;以一冶、武鋼集團為代表的企業創作隊伍;以市群藝館、區文化館為核心的群眾創作隊伍;以徐東古玩城、崇仁路收藏品市場為中心的職業畫家隊伍。
協會章程
武漢美術家協會章程
總則
第一條武漢美術家協會是武漢地區美術家自愿結合的群眾性的專業團體,是武漢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團體會員。
第二條本會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針,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和改革開放,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繼承民族傳統,吸收世界的藝術精華,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團結全市美術工作者,繁榮和發展武漢美術事業,為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實現四個現代化而努力奮斗。
第三條本會以出作品、出人才、出成果為根本任務,發揮“聯絡、協調、指導、服務”的工作職能,組織創作,搞好評論,保障會員正當權益。同會員保持密切聯系,組織和發動廣大美術家進行創造性勞動,鼓勵美術家深入生活和勇于探索創新。提倡各種藝術風格、流派的自由競爭,允許批評和反批評,不斷提高美術創作的思想和藝術水平。對優秀作品予以表彰、獎勵和收藏。
第四條本會對會員的作品通過組織觀摩和公開展覽,進行學術交流,宣傳和推介會員的創作成果,不斷發現人才,培養新生力量,積極慎重地發展本會會員,壯大美術隊伍。
第五條組織和發動會員積極參加全國、全省及本市的各項美術活動,加強與國內及海外美術組織和美術家的聯系與合作,擴大藝術交流。
第六條努力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積極拓寬美術經營活動和有償服務,爭取全社會的廣泛支持與合作,促進美術事業的發展。
會員
第七條凡贊成本會章程,展出、發表和出版過具有一定水平的美術作品或理論文章、研究著作,從事美術編輯、美術教學和組織輔導工作者有顯著成績者,由本人申請,本會會員二人介紹,經主席團討論同意,即可加入本會為會員。
第八條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繳納會費和參加本會各項活動的義務;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對本會工作有權提出批評或建議;會員有退會自由。
第九條本會依法保障會員民主權利和經濟權益,包括人身自由、創作自由、言論自由和各種正當收入。倘上述權利受到侵犯,會員有權要求本會保護;本會有責任為之辯護,直至依法向檢察、司法機關提出申訴。
第十條會員在三年內沒參加本會活動,又無特殊情況者,經主席團討論審定,作自動退會處理。
第十一條會員如嚴重違反本會章程或因觸犯刑法、喪失公民權者,經本會主席團討論通過,停止或取消其會籍。
組織
第十二條本會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代表大會。代表從會員中產生。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理事會代行代表大會職權。理事會閉會期間,以主席團為常設領導機構,負責處理天津市重慶商會日常工作。
第十三條會員代表大會每四年舉行一次,由理事會召集,如遇特殊情況可提前或延期召開。
第十四條理事會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理事由若干人組成,負責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理事候選人年齡一般不超過60周歲。理事會每年舉行一次,由主席團召集,必要時由主席團決定提前或延期召開。
第十五條由理事會選舉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主席團會議一般每半年召開一次。
第十六條主席團任命或招聘正副秘書長,協助主席或駐會副主席處理本會日常工作??筛鶕枰O立各專業委員會。
第十七條本會設名譽主席和藝術顧問若干人。
第十八條對不稱職的領導成員,在理事會通過民主程序予以罷免或撤換。
第十九條本會的經費來源:申請國家撥款、會員會費、社會資助,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條本會終止時由武漢市文聯出具審查文件和清理債務完結的證明。
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會章程修改權、屬會員代表大會,解釋權屬本會。
成員簡介
武漢美術家協會第三次代表大會主席團成員簡介
參考資料 >
武漢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武漢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官網.2021-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