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德訓,出生年月:1960年代出生。籍貫:臺灣省人。學歷:1994年臺灣大學政治學研究所碩士。現職:“總統辦公室主任”。
個人簡介
主要經歷:大學期間即積極投入學生運動。畢業后就成為“立法委員”陳水扁的“國會助理”。
曾任1994、1998年陳水扁競選臺北市市長競選總部西區服務處主任。
1994年任臺北市長陳水扁市長室秘書,后任福爾摩沙基金會執行長。
2000年陳水扁選舉“總統”競選總部資訊搜集與基層聯絡負責人。
2000年5月任“總統辦公室”秘書。
2004年任陳水扁“總統”競選總部候選人事務群行程小組主任。
2005年1月接替馬永成任陳水扁“總統辦公室主任”
一直為陳水扁核心人馬,現參加陳的一切重要活動。
其人個性內斂、沉穩,行事作風低調。
妻子淡季蓉,同為陳水扁嫡系人馬,曾任臺北市市長陳水扁市長室秘書,1998年兩人結婚。叔叔林重宏,曾任臺糖副總經理。
政治主張
很少就臺灣前途等重大問題發表意見。
碩士論文《1997香港主權移轉之政治經濟分析》,指導教授蕭全政。
與其同所、同期畢業之同學有童振源、馬振坤、王建凱、、唐開太、陳建仲、徐育茂、魏中平、張嘉蘭、蘇清良、黃德怡、石振國、賴昱安等。
自我告白
扁家四大案,“國務機要費案”召開準備庭時傳扁辦前主任林德訓。林德訓也不認罪,對于針對他的指控,他表示自己沒辦法接受。
林德訓情緒比較激動,一度哽咽,并表示自己“不是一個十惡不赦的人”。他還強調自己只是聽命行事。
出庭相關
在列于陳水扁提出的第一波傳訊名單
據臺灣“今日新聞”報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日再度提訊羈押在臺北看守所的陳水扁,扁律師石宜琳開庭前表示,將提出31名證人交互詰問名單。下午庭訊時,陳水扁果然提出第一波名單,除聲請調閱馬英九特別費案卷證以及李登輝等歷任機要費資料外,還將聲請剛請辭“國安局長”的蔡朝明說明奉天案。
此外,陳水扁也提出第一波要求傳訊名單,包括前隨扈警官張春波、羅太太施麗云、馬永成、林德訓等人。
再出庭 堅持認錯不認罪
扁家洗錢案2月17日在臺北地方法院再度開庭,陳水扁前后任辦公室主任馬永成、林德訓上午9時20分乘坐計程車抵達,馬永成在律師陪同下走地院大門,林德訓由臺北地檢署進門,兩人腳步匆匆,均不接受記者采訪。
昨天法官列出18個問題,面對審判長蔡守訓詢問是否認罪,馬永成、林德訓都表示“如上次所說的”,都認錯不認罪。庭審昨天進行到傍晚6點才結束,檢辯雙方爭執不停。
馬永成林德訓 兩人冷冰冰
昔日是陳水扁重要的心腹及左右手的馬永成、林德訓,在法庭上見面兩人沒有互動,連眼神也幾乎沒有交集,都是直盯電腦屏幕,唯一相同的是他們采取一樣的訴訟策略,把公務機要費所有經手的款項全都推給陳鎮慧。
面對記者詢問做人是否要飲水思源及是否認罪等問題,馬永成笑笑不回應,林德訓則從臺北地檢署門口進到臺北地院,針對關鍵問題也是不愿響應,只說謝謝。
上推陳水扁 下賴陳鎮慧
與1月20日首次出庭時的情況一樣,馬永成與林德訓又都認錯不認罪,并堅持“奉扁命行事,未貪分文”。
馬永成、林德訓的委任律師甚至推說檢方最重要的證據———陳鎮慧隨身U盤內公務機要費的名單與細目,只有部分是陳鎮慧親手編制的,其中有前任留下的數據,所以也不能成為證據。
對此,法官蔡守訓當庭指出,陳鎮慧的隨身U盤是在扁辦搜出來的,里面的公賬和私賬分得清清楚楚,公務機要費的流向也非常清楚,因此具有證據力。聽到蔡法官的裁示,馬、林兩人臉色難看。臺灣名嘴指出,如果陳鎮慧連賬都做不清楚,跳起來的,第一個絕對是吳淑珍。
而陳鎮慧當初也只認了偽證和偽造文書兩罪,不認貪污,認為馬永成和林德訓應該負責任。臺北地院也將在19日再次傳喚陳鎮慧,厘清究竟誰在說謊。
林德訓被收押 馬永成疑列被告
陳水扁辦公室主任林德訓三日被特偵組當庭逮捕,并向臺北地院聲請后裁定收押禁見。他是洗錢案爆發后,第三名被收押的被告。他是洗錢案爆發后,第三名被收押的被告。檢察官認定林德訓長期核準同意陳鎮慧出具不實審核報告,核銷不實金額,協助扁家詐領、侵占“國務機要費”,且湮滅事證,已觸犯貪污罪。
據臺媒報道,特偵組指出,林德訓涉嫌的罪名包括貪污治罪條例的“侵占公有財物罪”、“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與偽造文書罪,涉嫌重大且有串證、湮滅事證之虞。
核銷以多報少蒙騙會計處
林德訓成為扁家弊案中第九名被告,也是繼扁家帳房陳鎮慧、“白手套”蔡銘哲之后第三位遭收押者。
另前臺灣當局領導人辦公室副秘書長馬永成,特偵組懷疑他也曾經手“國務機要費”,知悉吳淑珍以不實發票詐領情事,不排除近日傳喚他到案后,改列被告偵辦。
林德訓在當年查黑中心偵辦“國務機要費案”時,已被依偽造文書、偽證罪起訴。但當時查黑中心認為他對于吳淑珍長年以他人不實發票詐領“國務機要費”一千四百八十萬元部分,并不知情,經特偵組重新調查,發現林德訓對于吳淑珍詐領“國務機要費”過程,知之甚詳,甚至是協助的共犯。
特偵組發現,“機密費”支用須由林德訓簽章同意后,再由陳鎮慧自臺灣當局領導人辦公室會計處提款。陳鎮慧每個月提領機密費現金后,再將現金暫存保管于私人租用的銀行保險箱內,林德訓對整個過程相當清楚。
依規定,陳鎮慧每個月提領、核銷“國務機要費”,身為陳鎮慧長官的林德訓,必須執行其監督責任,對于每個月的支領情形作出總結,并制作一分“審核報告”,交給臺灣當局領導人辦公室會計處列管、查核之用。
但林德訓卻長期未盡監督之責,在“審核報告”上登載不實,涉嫌偽造文書。特偵組發現,林德訓的審核報告上,不但領據的金額與實際核銷支用的資金數額不符,而且還有“以多報少”的情形。
參考資料
騰訊新聞客戶端 http://news.qq.com/a/20061215/000825.HTML
西陸網 http://news.club.xilu.com/bbs/xrjd/newsview-958474-314001.html
壹海網 http://www.taihainet.com/news/twnews/twdnsz/2008-10-04/317981.shtml
參考資料 >
扁案來龍去脈:甘淪家臣 馬永成、林德訓重判.臺海網.2024-04-24
林德訓采眼淚攻勢 法官問話邊答邊哭.臺海網.2024-04-24
林德訓也切割扁:我只是負責蓋章.新浪網.2024-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