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岳輝,豐電二期計劃經營部原經理。
曾任豐電二期計劃經營部經理。
2020年4月24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和豐城市人民法院、奉新縣人民法院、靖安縣人民法院對江西豐城發電廠“11·24”冷卻塔施工平臺塌特大事故所涉9件刑事案件進行了公開宣判,豐電二期計劃經營部原經理楊岳輝犯貪污罪和國有公司、企業人員濫用職權罪,予以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
參考資料 >
江西豐城發電廠坍塌致73死案宣判:28人獲刑.新京報.2020-04-24
網站地圖 | | 京ICP備202200036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