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煤炭學會青年科技獎是中國煤炭學會設立的獎項,旨在促進青年科技人才的成長,獎勵有突出貢獻和成就的優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1990年中國煤炭學會三屆三次常務理事會審議確定,設立“中國煤炭學會青年科技獎”,并制訂了試行條例。
獎項歷史
1990年,中國煤炭學會三屆三次常務理事會審議確定,設立“中國煤炭學會青年科技獎”,并制訂了試行條例。
1996年,煤炭部將該獎改為“煤炭青年科技獎”由煤炭部人事司、科技教育司和學會共同組織,并制訂了《煤炭青年科技獎組織工作辦法》。
2001年,經中國煤炭學會申報,獲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批準,成為首批《全國首批26個準許登記社會力量設獎目錄》(〔2001〕國科獎設準字001號)獲準登記的社會力量頒獎獎項,頒發了證書并召開了新聞發布會。
獎項設置
中國煤炭學會青年科技獎每兩年評選一次,每次10人。
組織流程
評選組織
??煤炭青年科技獎候選人推薦渠道
(一)中國煤炭學會各專業(工作)委員會、編輯委員會,省(區、市)煤炭學會,學會各團體會員單位、理事單位,煤炭企事業單位和高校、科研院所。
(二)具有正高級以上技術職稱的學會常務理事或各專業(工作)委員會、省級煤炭學會秘書長以上專家每2人可署名推薦1名候選人。
申報條件
??煤炭青年科技獎推薦條件
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祖國,具有“獻身、創新、求實、協作”的科學精神,學風端正。
(一)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已取得會員證號的中國煤炭學會正式會員;
2、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女科技人員可適當放寬申報年齡至45歲。
(二)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在學術上提出了新的思路和見解,發表后被公認為達到國內或國際先進水平。
2、在科學技術實踐中勇于創新,做出重要貢獻并已取得較大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3、在傳播科學技術知識和新技術推廣中成績顯著,做出突出業績并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或經濟效益。
煤炭青年科技獎評選周期為1年1次,獲獎人數為申報人員的1/3,不足1人按1人計算。往屆獲獎者不重復受獎。
評選考核
??煤炭青年科技獎工作的組織與評審
(一)煤炭青年科技獎成立領導小組,決定獎勵工作有關事項,審批評審結果。日常工作由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辦公室設在中煤能源學會秘書處。
(二)煤炭青年科技獎評選,組成評審組,負責年度獎勵評審工作的具體實施,評審委員不少于9人,采取充分討論和無記名投票形式進行評選。
(三)評審結果在煤炭青年科技獎領導小組審批后,經公示予以確定。
中國煤炭學會組織頒獎,獲獎決定將分別通報各推薦單位、獲獎者所在單位及獲獎者本人。獲獎者有關材料應存入其人事檔案,作為考核、晉升的重要依據之一。獲獎者單位應給予獲獎本人精神獎勵和一定物質獎勵。
??支持措施
(一)對符合條件的青年科技人才擇優推薦納入國家科技創新人才推進計劃、中國青年科技獎、光華工程科技獎(青年獎)、中國青年女科學家獎和杰出工程師獎等。
(二)學會各專業(工作)委員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煤炭學會,團體會員和理事單位要結合現有科技計劃和人才計劃,在承擔科研任務、提供保障條件、加大激勵力度等方面對獲獎者給予重點支持。
(三)學會組織獲獎者開展跨領域的學術交流、聯合攻關、專業培訓以及與地方產業技術需求對接等活動,加強對獲獎者的突出業績和典型事跡進行宣傳,創造有利于青年科技人才健康成長、充分發揮作用的環境。
為維護獎勵的嚴肅性和權威性,評獎工作依靠專家,實事求是,公開公正。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均按程序撤銷獲獎者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獎勵情況
1990年至2017年,中國煤炭學會青年科技獎共進行了16屆評選表彰活動,先后有226人獲得該獎。
文化傳統
??設立宗旨
旨在造就一批進入中國國內外科技前沿的青年學術和技術帶頭人;表彰獎勵在煤炭工業發展和科技創新中做出突出成就的青年科技人才。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