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互聯網
鄂爾多斯市監察委員會是由鄂爾多斯市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并向鄂爾多斯市人民代表大會負責的國家監察機關。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黨中央確定的《關于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在認真總結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現鄂爾多斯市監察委員會、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已合署辦公。
組織形式
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員會,行使監察職權。
將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和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
監察委員會主任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監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由監察委員會主任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
監察委員會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上一級監察委員會負責,并接受監督。
機構成立
1月17日上午,鄂爾多斯市委書記牛俊雁,市委常委、紀委書記、監委主任馮超共同為鄂爾多斯市監察委員會揭牌,市委副書記、市長龔明珠,市人大常委會主任祁畢西勒圖,市政協主席王建國,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于新芳,市紀委、監委領導班子成員出席揭牌儀式。
鄂爾多斯市監察委員會正式掛牌成立,標志著我市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邁上新臺階。
參考資料 >
內蒙古鄂爾多斯市紀委監委網站 | 工作程序.中共內蒙古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2022-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