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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柏林利菲河邊的四法院落成于1802年,是愛爾蘭最重要建筑師James Ga ndon的另一座代表性城市地標,四法院輝煌奪目的屹立在立菲河北岸。建筑名稱的由來是由于此棟建筑在英治時期,包含了大法官法庭、財政部、王座法庭、民事法庭四個不同的部門。
四法院是都柏林的主要法院建筑,四法院目前由都柏林最高法院、高等法院和巡回法庭組成,在2010年前還是最高刑事法院的辦公地。
建筑介紹
從1776年,四法院的的基礎設計工作由托馬斯·庫里在愛爾蘭的公共記錄辦公室設計。在1784年托馬斯·庫里死后,著名建筑師詹姆斯Gandon被任命以完成建設,也就是現在我們熟知的四法院設計師。四法院始建1786和1796之間,在1802年完成商場和翼樓后完工。這塊土地原屬于愛爾蘭國王酒店。建筑最初由大法官法院、國王合議庭法院、財政法院、普通民事法院組成,因此這座建筑物被成為四法院(Four Courts)。在十九世紀末期的法院系統重組中,這些法院被合并成一個新的愛爾蘭高等法院,但建筑保留了其歷史名稱。這套法院系統直到1924年,新愛爾蘭推出新的法院結構,取代舊愛爾蘭高等法院,即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和高等法院掌管的最高法院和由高等法院法官掌管的高等法院替換原來的愛爾蘭高等法院系統。1961年“正義”("of justice")兩個字在自1937年憲法修訂后首次被從兩個法院的名字中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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