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1533年-生卒年不詳),字叔養,號心吾,江西南城縣黎川縣(今江西省撫州市黎川縣)溪(今洵口鄉洵口村)人。明朝政治人物。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鄉試中舉,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進士。初任婺源縣縣令,時當地城垣未建,鄰境較亂,民不安生。隆慶初復官,屢疏抗中官,曾劾高拱,拱再入閣掌吏部時,坐事罷歸。萬歷中遷南京工部侍郎。
基本介紹
張槚初任婺源縣令,時當地城垣未建,鄰境較亂,民不安生。張槚親率軍民,掘壕塹,豎木樁,以柵為城,日夜進行戒備,婺源得以太平。后任監察御史按察直定時,某宦官企圖在那里開設“告”(提供告發別人的線索)以大肆斂財,被他上疏朝廷予以制止。嘉靖四十一年,御史鄒應龍彈劾嚴世番,其父嚴嵩亦被罷官,然嘉靖帝雖罷嚴嵩卻不許其他人再疏。時任御史巡鹽河東的張槚,不知帝有此旨,上疏召回被嚴嵩去位的諫臣,觸怒完顏雍,被廷杖六十大板,罷為庶民。
隆慶元年(1567),張槚得復舊職。他“感恩圖報”,慷慨陳詞,從“復殿名,勤圣學”,到用人的利弊等一一枚舉,又疏劾大學士高拱。后高拱復入閣,兼掌吏部。這時,張槚已遷太仆少卿。高拱借事劾罷張槚。張槚回歸故里,杜門謝客,講學閑居。后經兩臺使先后薦舉,起任應天府尹。萬歷十六年(1588)大旱,山西省、陜西省、河南省、南、浙江省、江蘇省等地饑疫日盛,他奏請預撥下年度軍糧之一半,聽民自為貿易,讓部分饑民以參加水利工程勞役掙食填肚,另廣施賑米,扶助生產自救。
萬歷二十年(1592)奉調入朝。后升遷南京工部右侍郎,攝司空職。當時,南京在修浚運糧水道,他親自謀劃督建,使工程費用減少一半。后因多次上疏,不被皇帝所采納,一氣之下,便辭歸故里。死后,趙頊特派人送祭文:“逆鱗而直氣不回,還舊物而高明增重。”并追贈南京工部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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