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縣原為西漢設置的行政區劃。明代時期,平縣曾短暫存在于交承宣布政使司諒山府七源州之下,后并入水浪縣。
歷史沿革
西漢劉徹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平縣由廢置平侯國而建立,隸屬于河南郡。
王莽時期曾更名為治平縣,東漢恢復為平縣,歸屬河南尹。隨后,平縣被廢除,其地域并入鞏義市。
明永樂五年(1407年)六月,平縣在今越南境內重建,屬于七源州。
永樂七年(1409年)正月,平縣被撤銷,其地并入水浪縣。
地理位置
在西漢,平縣的轄區大致涵蓋了現今河南省鞏義市西北部、偃師區東北部以及孟津區東部地區。明代設置的平縣治所位于現越南諒山省平嘉縣東北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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