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工作空間,也稱共同工作空間,英文為 Coworking Space ,提供共同工作的空間,廣義也簡稱共同工作(Coworking),而“共同工作”是一種工作的型態。共用工作空間同時也是共同工作者的社群平臺,彼此若有共同價值觀且志同道合的共同工作者,多半會在共用工作空間自然產生合作。工作者在共享的工作環境、辦公室、或者空間,都算是共同工作。與典型的辦公環境的差異在于共同工作者(Coworker)來自不同公司或組織。而共同工作者大部分都是SOHO族、旅行出差者或小型工作團隊。
簡介
大多數的自由工作者在家工作時容易分心,因此現今自由工作者都會到鄰近的共用工作空間工作,并且避免工作效率低落。
共用工作空間不僅提供物理上的工作空間,更是提供共同工作者社群的平臺。另外有些人則是先建立共同工作者社群(團隊)后再成立共用工作空間。不過現今也有共用工作空間不自己創立一個社群平臺,而是透過舉辦活動來吸引目標族群,成為專門舉辦活動的社群平臺。
很多的共同工作社群形成前,都會透過舉辦活動聚會而自然媒合,這種活動聚會概念在美國通稱為“Jellies”(果凍),活動聚會的場所多半是咖啡廳、畫廊、空曠空間或甚至是某一個人家中。在這些活動聚會的好處是可以更快認識其他共同工作者,甚至共同組織團隊。
歷史
中文之“共用工作空間”一詞最早的使用者已不可考,但英文之“Coworking”一詞是由美國人柏尼迪卡芬(Bernie DeKoven)于西元1999年 所發明。而于2005年,谷歌的軟件工程師布萊德紐伯格(Brad Neuberg)將“9 to 5 group”(朝九晚五團隊) 重新命名為“Coworking”。
布萊德紐伯格在美國舊金山成立一個名為“帽子工廠”(Hat Factory)的共同工作網站,隨后他將他自己家里的倉庫打造成休閑場地租給三位從事科技產業相關的工作者,接著白天是也開放給其他人租用。布萊德紐伯格同時也是名為“市民空間”(Citizen Space) 的共同工作空間創辦人,也是全球第一家以“商業”(Work Only) 的共同工作空間。自此后共用工作空間如同雨后春筍般在世界各地流行起來。現今,共用工作空間已經遍布全球世界各地,并且美國已經超過 700 家共用工作空間。
舊金山可以說是共同工作空間的發源地,也是世界上共同工作空間密度最高的城市。
有些咖啡廳、簡餐館、辦公空間或自己家的工作室,都因為租用給從事互聯網相關產業的人影響,進而受到啟發決定轉型成共同工作空間。美國一項于2007年的調查顯示,許多雇員害怕遠距離在家工作會失去人際關系。而此次調查顯示約有三分之一的職員不愿意在家工作。、
地區分布
歐洲地區
2012年,英國是歐洲地區最流行共同工作概念的國家,特別是首都倫敦。倫敦不但共用工作空間多,甚至發展出針對不同需求產生的多樣化共用工作空間。例如:創業人士專用、企業家專用、自由工作者專用等共同工作空間。于2012年3月,谷歌 于倫敦東區的科技城(科技園區)開設了共用工作空間,名稱為“Google Campus”,主要是讓許多創業團隊進駐,并且透過每日的聚會活動共同學習。
除此之外,共同工作概念在歐洲大陸熱絡,如德國柏林就是共同工作概念在歐洲地區發展幕后推手,特別一點的是在德國地區,共同工作空間不僅在主要大城市,鄉間小鎮以及大學學校中也會有共同工作空間。
臺灣地區
2011年8月臺灣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及企業管理教育中心在臺北市開設學術性之共用工作空間,名為創意創新創業交易所,又稱創立方,為臺灣第一間共用工作空間。其占地廣大,以坐落于校園為特色。
隨后2013年1月前臺北市議員林慶隆參考布萊德紐伯格的商業共用工作空間(Work Only)于臺北捷運大安捷運站附近成立慶隆商務俱樂部(Ching Long Business Club),為臺灣第一間商業共用工作空間。
商業公用工作空間與一般公用工作空間的差異在于前者可以實際在空間內成立當地政府核可的正式公司,并且社群主要訴求是以共同交換創意,一同營利為主要目的。后者較重視人際交流、無償創意交換,而營利性的目的其次。
中國大陸地區
2007年,位于上海定西路的三術沙龍開幕,為中國大陸地區第一家共同工作空間。以招募藝術、技術、學術等三種專業人士為主,而后2009年更名為新單位。Fastcompany 評為世界最創新的中國企業之一。
2013年11月,位于荔灣區西門口中山七路68號的[一起(Yi-Gather)開工社區]正式開業。它是廣州市目前最大的聯合辦公空間(Coworking space),它倡導共享協作式的新型辦公模式,致力于為創新創業者打造一個充滿靈感、跨界多元、開放好玩的辦公空間與共享社區,激活華南地區創新氛圍,立志成為活躍的社會創新創業發生地與加速引擎,推動創新與積極改變的發生。
統計
根據2011年 Deskmag 的統計,多數使用共用工作空間的年齡層落于二十歲至三十歲,平均年齡為三十四歲。三分之二是男性,三分之一為女性。五分之四的人自大學學業起就開始工作。主要從事方面多為創意產業與新興媒體。略多于一半的人是自由工作者,而特別在美國有35%的大型企業開始讓員工嘗試共同工作的工作型態。
誤解
許多人都將共用工作空間誤解成為企業加速育成的地方、企業輔導中心或者高級辦公室。上述所表示的這些概念并不符合共同工作的概念,因為當中缺乏了社群、互助合作以及隨心所欲的精神。在共同工作的經營理念,是應創造人際關系與社群互助,其次才次利潤。許多成為共同工作者的人同時是BarCamp的參與者,并且也涉略開放源碼社群等數位活動。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