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惠榮(1952~),男,1977年8月畢業于中國海洋大學(中國海洋大學前身)海洋水文氣象系海洋水文專業。同年進入國家海洋局工作。曾主持編寫了《海洋行政執法必讀》,作為第一本全面介紹海監執法程序的業內工具書,2006年榮獲國家部級優秀圖書獎。曾任國家海洋局東海分局局長。2003年,被評為國家海洋局先進工作者。
人物經歷
張惠榮同志多年從事海洋業務、管理工作,積累了豐富的海洋業務知識和管理經驗。他歷任上海海洋預報臺副臺長,東海分局觀測預報處副處長、處長,啟東市市政府主管科技的副市長,中國極地研究所副所長,國家海洋局東海分局副局長、中國海監總隊黨委書記、常務副總隊長,2007月3月,調任東海分局局長。
早年從事海洋業務工作時,他潛心鉆研專業,成為業內出類拔萃的海洋技術人才。先后撰寫專業技術報告10余篇,獨立編著了《中國自然資源叢書—上海分冊》海洋資源中“沿海水域海況;深水岸段和航道資源”篇。1993年,榮獲國家科技二等獎;1994年,獲國家海洋局科技三等獎;2001年2月獲國家海洋局科學技術二等獎。2001年12月至2007年3月,張惠榮擔任中國海監總隊黨委書記常務副總隊長。
接任時,中國海監總隊成立不久,白手起家,建功立業何其不易。他首先從壯大隊伍規模,充實隊伍職能開始,一步步拉起了一支聲名顯赫、享譽國內外的海上行政執法隊伍。2002年,張惠榮帶領全國海監隊伍以《海域使用管理法》出臺為契機,通過“海盾”、“示范”等形式推動不同內容、不同層級隊伍執法工作的開展。“海盾”行動專注大案、要案查處,對一些難觸動、難辦理的官方背景案件、處罰額度大的重大案件“深入皮下,觸其真骨”,在沿海乃至全國引起極大反響。
中國海監也以其“依法執法、剛正不阿”的隊伍風范被廣為傳頌。
海監工作起步較晚,缺乏系統的理論支撐,為使這支隊伍從開始就具備比較扎實的理論功底,張惠榮帶領海監隊伍積極開展理論研究,不斷完善執法規章制度。2002年12月,出臺了《關于中國海監集中實施海洋行政處罰權的通知》,并以國土資源部部長令的形式頒布了《海洋行政處罰實施辦法》,從國家層面上妥善解決了海監各級機構執法主體資格問題。此后,張惠榮又先后組織制訂出臺了《重大海洋違法案件會審工作規則》、《海洋行政處罰聽證實施規則》、《海洋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統計報表制度》、《海洋行政處罰案卷評查工作規定》、《關于進一步規范海洋行政處罰裁量權行使的若干意見》、《海洋違法行為舉報規定》、《海洋行政處罰監督監督暫行辦法》等多部規范海監執法行為的制度規章。
為規范執法行為,張惠榮主持編寫了《海洋行政執法必讀》。作為第一本全面介紹海監執法程序的業內工具書,2006年,該書榮獲國家部級優秀圖書獎。為積累辦案經驗,使執法工作有史可鑒,張惠榮主持編寫了海洋行政執法案例匯編系列叢書,旨在如實記錄海監執法典型案例,反映中國海監發展歷程。2006年,《海洋行政執法案例匯編(一)》出版,匯編(二)也將于2007年下半年出版。
通過深入開展執法實踐,有效維護合法用海者權益、規范用海秩序,海監隊伍得到社會普遍認可,隊伍規模逐步壯大。自1998年成立,中國海監已經發展成為擁有北、東、南三海區國家隊,11個沿海省總隊,51個地市級支隊、182個縣大隊,總人數近8000人,國家、省、市、縣四級機構健全的海洋行政執法隊伍。
2006年7月,經國務院批準,中國海監開始在我國東海管轄海域開展定期維權巡航執法。首開了我國管轄海域定期維權巡航執法制度之先河。2006年8月,曾培炎副總理登臨中國海監83船出海視察,時任中國海監總隊常務副總隊長的張惠榮同志代表全國海監隊伍向曾副總理作了匯報。曾副總理對中國海監在規范海洋資源開發秩序、保護海洋環境,特別是維護國家海洋權益方面做出的突出成績給予了充分肯定。
2007年2月,國務院批準,由中國海監總隊代表中國政府在我國全部管轄海域開展定期維權巡航執法。至此,我國全海域定期維權巡航執法制度正式確立。中國海監,成為履行這一神圣使命的唯一一支海上行政執法隊伍。張惠榮的名字,也由此與中國海監一起,載入了我國海洋行政執法工作的光輝史冊。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