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玉江,男,漢族,1958年2月生,陜西子長人,1976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0年12月參加工作,陜西省委黨校大學學歷。曾任陜西省延安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20年3月,陜西檢察機關依法對祁玉江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人物履歷
1975年10月至1978年02月,高中畢業后回鄉勞動,下過地、扶過犁、打過壩,當過鄉村民辦教師。
1978年02月至1980年12月,陜西延安農業學校畜牧獸醫專業學習。
1980年12月至1986年02月,延安地區畜牧局辦公室業務科干事。
1986年02月至1987年05月,延安地區農委干事。
1987年05月至1988年05月,延安市農委副科長。
1988年05月至1995年12月,延安地區農委科長。
1995年12月至1997年01月,延安地區農發辦副主任。
1997年01月至1997年10月,延安市農發辦副主任。
1997年10月至2000年12月,寶塔區委常委、副區長。
2000年12月至2002年09月,延安市寶塔區委副書記、副區長。
2002年09月至2006年07月,延安市寶塔區委副書記、代區長、區長。
2006年07月至2011年07月,中共志丹縣委書記。
2011年07月至2014年12月,延安市寶塔區區委書記。
2012年03月—2014年12月,延安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寶塔區委書記。
2014年12月—2017年02月,延安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18年03月,退休。
陜西省第十一次黨代會代表,陜西省第十屆人大代表,延安市第三次、第四次黨代會代表,第三屆、第四屆延安市委委員,延安市第三屆、第四屆人大代表。
違紀被查
審查調查
2019年5月,延安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祁玉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陜西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開除黨籍
2020年2月26日,經中共陜西省委批準,陜西省紀委監委對延安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祁玉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祁玉江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出入私人會所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在職務調整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搞權色、錢色交易;違反群眾紀律,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違反工作紀律,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違反生活紀律,對配偶、子女失管失教;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涉嫌受賄犯罪。
祁玉江身為黨員領導干部,背離初心使命,喪失理想信念,紀律意識、規矩意識淡薄,缺乏正確的政績觀、權力觀,擅權妄為,好大喜功,樂于營造聲勢美化宣傳個人,為政不廉、公私不分、家風不正,甘于被“圍獵”,將公權力變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收錢斂財,嚴重破壞了當地的政治生態。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并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鑒于祁玉江能夠主動投案、主動交代組織尚未掌握的違紀違法問題、主動上交違紀違法所得,可予從輕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監委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祁玉江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財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依法逮捕
2020年3月3日,陜西省延安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祁玉江(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陜西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陜西省人民檢察院交辦,由商洛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商洛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祁玉江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提起公訴
2020年3月,陜西省延安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祁玉江(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陜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商洛市人民檢察院向商洛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祁玉江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祁玉江,聽取了辯護人意見。商洛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祁玉江在擔任寶塔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副書記、代區長、區長、志丹縣委書記、寶塔區委書記、延安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便利以及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人員在工程項目承攬、職務晉升、工作安排調動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20年9月27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祁玉江受賄罪一審刑事判決書》(以下簡稱《判決書》)。該《判決書》顯示,3月20日,商洛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祁玉江犯受賄罪,向商洛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9月1日,商洛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
2020年9月27日,商洛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祁玉江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一百萬元人民幣。對被告人祁玉江退繳的受賄犯罪所得人民幣1050.2154萬元、美元2萬元、金條500g、銀元40枚、銀元寶2個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個人著作
自幼酷愛文學,余暇之際,筆耕不輟,堅持創作。先后在《人民日報》《散文》《十月》《散文》《延河》《美文》《延安文學》《陜西日報》等報刊雜志上發表作品百萬余字。著有《我的陜北》《故土難離》《紅都情深》等11部散文集和隨筆集《雜樹生花》等3部個人專著。主編了大型文叢《志丹書庫》《寶塔文典》和《陜北說書》。2010年散文集《我的陜北》榮獲第四屆全國冰心散文獎。
個人榮譽
先后被授予“延安市支持信訪工作領導干部”(2001年3月)、“延安市依法行政先進個人”(2001年4月)、“延安市關心支持武裝工作好領導”(2003年1月)、“中共陜西省陸軍預備役部隊141師委員會、中共延安市委、延安市人民政府優秀預任軍官”(2004年2月)、“中共陜西省委、陜西省人民政府、陜西省軍分區雙擁工作先進個人”(2003年1月)、“總參謀部、總政治部預備役建設先進個人”(2003年7月)、“國家科技部科技創建先進個人”(2004年3月)、“國家科技部一把手抓第一生產力先進個人”(2004年5月)等榮譽稱號。
參考資料 >
延安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祁玉江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2019-06-01
陜西延安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祁玉江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澎湃新聞.2020-02-26
延安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祁玉江涉嫌受賄,被決定逮捕.新京報.2020-03-03
原河南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巡視員趙長法等人被提起公訴.新京報.2020-03-26
“熊抱女主持人”陜西廳官一審獲刑7年,全部贓款贓物已退繳.澎湃新聞.2020-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