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佩昌,東北林業大學畢業,博士研究生學位,高級工程師。曾任中共江西省贛州市委副書記、常務副市長。
張佩昌涉嫌受賄案由江西省檢察院偵查終結,指定景德鎮市檢察院審查起訴,2007年4月19日在新建區法院開庭審理。
貪腐詳情
2002年,被任命為贛定高速公路工程建設總指揮。剛開始的時候,為了贛州市的發展,張佩昌可謂是嘔心瀝血、任勞任怨。當時民間流傳著這樣一段話體現他的兢兢業業:他常常是白天辦一件件事,晚上趕一程程路,以一種只爭朝夕,不怕難、不怕苦、不服輸的精神頻頻赴南昌市、上北京市,爭取方方面面對項目的重視和支持。但是日后的張佩昌,卻因結識深圳華安建筑投資公司董事長吳某某而墮落。在吳一輪又一輪“糖衣炮彈”的攻勢下,這個總指揮被“拉下水”。
2002年,吳某某認識張佩昌后,請求他在贛定高速公路部分建設項目招投標上給予照顧,在首次以第一名中標后,為了感激張佩昌,吳某某大方地送上了千元面值的港元共計20萬元。此后,張佩昌的“膽子”漸漸大了起來。在一次次的賄賂之下,吳某某參與的工程建設越來越多,先后取得高速公路養護等項目工程,并幫助沈鐵建設集團及廣東省某集團取得項目。檢察機關指控,從2002年到2005年期間,張佩昌共收取吳某某共計港幣40萬元、美元9萬元,2008年“奧運會金條”一根,以及在北京的住房一套(價值134萬元)。
在2001年到2006年期間,哈爾濱市、武漢市、北京市、廣東等多家公司,以及中鐵19局機械化公司等負責人送上不同數量的人民幣和美元,為他們打開了方便之門。期間,新余市一家食品廠居然也對高速公路的項目建設有了興趣,得到張佩昌的照顧后,廠長送上了勞力士一塊等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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