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十二年(1873年)5月,翁曾桂補為刑部湖廣司郎中,萱調(diào)浙江司。光緒二十年七月(1894年8月),翁曾桂署湖南省按察使。光緒二十八年十月二十日(1902年11月23日),翁曾桂簡任浙江省布政使。
人物簡介
翁曾桂(1837—1905)字筱珊,一寫小山,小名松兒,江蘇常熟人。翁同書三子。蔭生。官至浙江布政使。
生平經(jīng)歷
翁曾桂于愛新覺羅·旻寧十七年(1837年)7月生于常熟市。同治十二年(1873年)5月,翁曾桂補為刑部湖廣司郎中,萱調(diào)浙江司。時年11月,余杭區(qū)發(fā)生楊乃武與小白菜案,在慈禧干預下,翁曾桂作為刑部浙江司的承審人員,擔任了該案的“主審”,親自組織開棺驗尸,證明并非毒死,實系因病死亡。其后,翁曾桂又參加了午門兵丁毆打太監(jiān)事件,因問案認真,受到上下好評,刑部吏部引薦擢用,于是1881年(光緒七年正月)2月外放湖南衡州(今衡陽市)知府。他到任后,清理獄訟,寬猛相濟,衡州府秩序明顯好轉(zhuǎn),并深得歷任湖南巡撫卞寶第、玫韶等人的好評,此后,被調(diào)任常德市知府和長沙市知府。
光緒二十年七月(1894年8月),翁曾桂署湖南省按察使。同月,江西按察使出缺,被擢任。1898年,翁同酥因支持光緒推行維新變法,開缺回籍。翁曾桂邀叔父在江西省休養(yǎng),1898年9月23日,電傳諭旨,令翁曾桂捉拿翁同酥和門生大學士文廷武,翁曾桂以“內(nèi)外確查,委無蹤跡,不知現(xiàn)在何處”復奏,示意文廷武經(jīng)過湖南卄[niàn]轉(zhuǎn)上海,最后逃到日本。
光緒二十八年十月二十日(1902年11月23日),翁曾桂簡任浙江省布政使。翁曾桂曾用自己歷年積俸,在常熟市城內(nèi)造“久園”,1904年10月20日(光緒三十年九月十二日)翁曾桂因病陳情開缺,得旨允準,不久病逝,葬虞山。“文革”中,他的墓被打開,有目擊者說:他的尸體雖歷五十多年,仍未腐爛,“一身頂戴,栩栩如生”,被:“暴尸七日”。現(xiàn)“久園”已改為常熟市人民醫(yī)院,原所藏字畫,在1938年被日軍樊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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