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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
來源:互聯網

黑龍江省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簡稱黑龍江省社科聯,成立于1958年,是中共黑龍江省委和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領導下的學術性人民團體,是由黑龍江省社會科學性質的部門和省級各學會、協會、研究會以及各市、地、大型企業行業社科聯聯合組成的社會組織,是黨和政府聯系全省廣大社會科學工作者的橋梁和紐帶。

主要職能

(一)指導、組織、協調、管理省級社團、民辦社科研究機構的工作,指導、協調市(地)社科聯、高校社科聯、大型企業社科聯、行業社科聯的工作。

(二)代表全省社會科學工作者參與黨委政府經濟社會事務的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參與有關社會科學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制定,維護社會科學工作者的合法權益,反映社會科學工作者的建議、意見和訴求。

(三)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研究、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堅持和鞏固馬克思主義的指導地位。

(四)推動和組織社會科學工作者開展課題研究、項目攻關和咨政服務,為省委、省政府提供決策參考,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服務。

(五)推動和組織社會科學工作者開展理論研討,推動理論創新,促進省內外及國內外學術交流。

(六)推動和組織社會科學普及工作,建設和管理社會科學普及平臺,開展社會科學知識培訓、咨詢服務等活動。

(七)受省委省政府委托,組織全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獎。

(八)支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的創作和出版,組織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的評價與鑒定,推動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的宣傳和推廣,促進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的轉化和應用。

(九)促進社會科學學科發展,加強社會科學人才隊伍建設,發現、培養和表彰獎勵社會科學優秀人才。

(十)承擔社會科學信息的調研、收集、整理及有關信息服務,交流社會科學動態和信息,擴大社會科學影響力。

(十一)主辦《學術交流》雜志,編輯出版社會科學類期刊、書籍及相關資料,管理黑龍江省社科聯建設的社會科學類網站。

(十二)依法管理省社科發展基金會工作,加強所屬企業、事業單位的管理,增強社科事業發展力量。

(十三)加強社團之間、學科之間、理論政策工作部門與實際工作部門之間、社會科學與自然科學之間的聯系與協作。

(十四)承擔省委、省政府交辦的有關事項。

組織機構

辦公室

負責做好綜合協調、文字信息、組織干部、人事勞資、行政管理、后勤總務、安全保衛、財務、審計、政工、外事及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承擔社科聯主席團會議、全委會、代表大會的組織和服務等工作。

學會工作部

負責依照有關規定對所屬社團和民辦科研機構進行業務指導、監督管理和咨詢服務;指導協調省級各社團、民辦科研機構以及市地縣社科聯、高校社科聯、行業社科聯開展學術建設、科研工作和各類學術活動;聯系、組織和服務專家學者,圍繞中心工作和熱點難點問題,開展理論研究、理論研討、專題調研和咨詢服務等活動。

社科普及部

負責黑龍江省哲學社會科學普及工作的統籌、協調、組織,推動社科普及的法制建設,社科普及平臺和品牌的運行和管理,社科普及人才的培訓,社科普及項目的規劃,社科普及工作評選,承擔全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獎的組織實施和日常工作等。

機關黨委

負責組織黑龍江省社科聯機關理論學習、黨組織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定期檢查機關內部制度完善及落實情況;負責老干部的日常管理與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工會主席增補、團支部改選等工作。

學會黨建工作部

負責組織湖北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主管的省級學會建立基層黨組織,負責黨員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協調所屬學會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做好群眾工作;指導各級社科類學會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責省社科聯所屬學會的黨務干部培訓工作;承擔省委對社會組織黨的建設相關工作。

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會定名為黑龍江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簡稱黑龍江省社科聯。英文譯名: Heilongjiang 聯邦制 of Social Sciences,縮寫:HFSS。

第二條 黑龍江省社科聯是全省社會科學工作者的群眾組織,是省委領導下的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系、團結、服務全省社會科學工作者的橋梁和紐帶,是加快構建龍江特色哲學社會科學、繁榮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重要力量。

第三條 黑龍江省社科聯的宗旨: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團結和組織全省社會科學工作者,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改革創新,增強政治性、先進性、群眾性,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方向,為繁榮發展哲學社會科學,推動龍江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貢獻智慧和力量。

第二章? 任? 務

第四條 ?黑龍江省社科聯的主要任務:

(一)宣傳闡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特別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凝聚引領社會科學界聽黨話、跟黨走;

(二)推動社科聯組織建設和發展,對省級社團、民辦社科研究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管理,對市(地)社科聯進行工作指導,對高校社科聯、大型企業社科聯、行業社科聯的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管理;

(三)推動社會科學學術研究與學術評價,推進理論創新,促進學科建設,倡導學術規范,支持開展省內外及國內外學術交流;

(四)組織開展課題研究和咨政服務,積極參與智庫建設,為黨委政府科學決策提供支持,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服務;

(五)組織開展社會科學普及,建設和管理社會科學普及平臺;

(六)受省委省政府委托,組織開展全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獎;

(七)支持社會科學成果的創作和出版,開展社會科學成果的評價與鑒定,推動社會科學成果的宣傳和推介,促進社會科學成果的轉化應用;

(八)承擔社會科學信息的調研、收集、整理及有關信息服務,交流社會科學動態和信息,擴大社會科學影響力;

(九)編輯出版社會科學類期刊、書籍及相關資料,加強信息化建設,推動管理服務手段現代化;

(十)維護社會科學工作者的合法權益,反映社會科學工作者的建議、意見和訴求,建設社會科學工作者之家;

(十一)加強社團之間、學科之間、理論政策工作部門與實際工作部門之間、社會科學與自然科學之間的聯系與協作,推動與各省(市、區)社會科學界的交流與合作;

(十二)承擔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三章? 組織制度

第五條 黑龍江省社科聯實行團體會員、地方組織和基層組織相結合的組織制度,實行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原則。

第六條 黑龍江省社科聯代表大會是省社科聯的最高權力機構,委員會是黑龍江省社科聯的領導機構,主席團是黑龍江省社科聯委員會的執行機構。

第七條 黑龍江省社科聯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及產生辦法,由駐會主席辦公會議決定。團體會員、地方組織和基層組織及有關社會科學部門推選代表和特邀代表。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特殊情況下,可以提前或者延期召開。代表大會的職責:

(一)審議和批準委員會工作報告;

(二)制定和修改章程;

(三)選舉產生委員會;

(四)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八條 黑龍江省社科聯委員會由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委員會領導黑龍江省社科聯開展工作。委員會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全體會議。委員會的職責:

(一)執行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審議主席團年度工作報告;

(三)選舉產生委員會主席團;

(四)決定其他事項。

第九條 黑龍江省社科聯主席團由委員會選舉產生的主席、專職副主席、兼職副主席、秘書長組成。委員會閉會期間,由主席團行使委員會的職責。主席團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

第十條 黑龍江省社科聯駐會主席辦公會議由專職副主席組成,負責黑龍江省社科聯的日常工作。秘書長協助處理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 黑龍江省社科聯委員會委員和兼職副主席實行席位制,委員和主席團成員離開工作崗位后,其職務自行免除。

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委員替補由席位單位推薦,主席團會議確定;主席、專職副主席人選由省委提名,委員會選舉產生;兼職副主席人選由席位單位推薦,報省委批準后,委員會選舉產生;秘書長人選由主席團提名,委員會選舉產生。

第四章? 會? 員

第十二條 黑龍江省社科聯實行團體會員制。

第十三條 凡黑龍江省行政區域內依法成立的社科類社會組織,自愿申請,承認本章程,經黑龍江省社科聯主席團會議或者駐會主席辦公會議批準,即為黑龍江省社科聯的團體會員。團體會員接受黑龍江省社科聯的業務指導和管理。

第十四條 黑龍江省社科聯積極發展社科類社會組織,加強對團體會員的聯系和服務,幫助和支持團體會員開展工作,指導業務主管的團體會員黨建工作。

第十五條 團體會員的權利:根據本章程和團體會員各自章程,依法依規自主開展活動;推選代表參加黑龍江省社科聯代表大會,代表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參加黑龍江省社科聯組織的活動;對黑龍江省社科聯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十六條 團體會員的義務:遵守本章程,執行黑龍江省社科聯的決議和決定;接受并完成黑龍江省社科聯委托的任務;向黑龍江省社科聯報告工作。

第十七條 團體會員退會應向黑龍江省社科聯提交書面申請,經黑龍江省社科聯主席團會議或者者駐會主席辦公會議審查批準后履行退會手續。

第十八條 團體會員如有違反本章程的行為,黑龍江省社科聯可以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警告、嚴重警告、取消團體會員資格的處理。通報批評、警告、嚴重警告的處理由黑龍江省社科聯駐會主席辦公會議決定,取消團體會員資格的處理由黑龍江省社科聯主席團會議或者駐會主席辦公會議決定。

第五章 ?地方組織

第十九條 地方各級社科聯是同級黨委領導下的人民團體,接受上一級社科聯的工作指導。

第二十條 黑龍江省社科聯推動地方組織的建設和發展,應當按照國家行政區劃在省內建立地方各級社科聯組織。

第二十一條 市(地)社科聯由同級社團、民辦社科研究機構和縣(市、區)社科聯組成。縣(市、區)社科聯由同級社團、民辦社科研究機構及其基層組織組成。

第二十二條 地方各級社科聯執行黑龍江省社科聯和上一級社科聯的決議和決定,推選代表參加上一級社科聯代表大會,組織本區域社會科學工作者,積極開展理論宣傳、咨政服務、社團管理、社科普及、成果評價、人才培養等工作。

第六章? 基層組織

第二十三條 基層組織是黑龍江省社科聯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所屬黨委(黨組)領導下的社會科學工作者的群眾組織,接受黑龍江省社科聯的業務指導和管理。

第二十四條 黑龍江省社科聯推動基層組織的建設和發展,應當擴大高校社科聯覆蓋面,推動社科聯組織向國有企業、非公經濟組織和其他事業單位延伸。

第二十五條 高等院校、大型企業及行業系統,可以依據本章程,按照有關規定提出申請,經黑龍江省社科聯駐會主席辦公會議研究決定,成為黑龍江省社科聯基層組織。

第二十六條 基層組織遵守黑龍江省社科聯的章程,執行黑龍江省社科聯的決議和決定,推選代表參加黑龍江省社科聯代表大會,組織社會科學工作者開展活動,完成黑龍江省社科聯委托的任務,參加黑龍江省社科聯組織的活動。

第七章? 經費及資產管理

第二十七條 經費來源:

(一)省財政撥款;

(二)社會捐贈、資助;

(三)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八條 黑龍江省社科聯經費管理執行國家和本地、本單位的財務管理制度,并接受財政、審計、稅務機關和代表大會的監督。

第二十九條 國家交黑龍江省社科聯使用的不動產和社科聯所有的資產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截留、挪用、非法占有。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黑龍江省社科聯代表大會通過,自通過之日起實施。

第三十一條 地方各級社科聯可以依據本章程制定各自的章程,基層組織可以依據本章程制定組織和工作細則,并報湖北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備案。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于黑龍江省社科聯委員會。

參考資料 >

黑龍江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主要職能.黑龍江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2022-08-02

省社科聯內設機構.黑龍江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2022-08-02

黑龍江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章程.黑龍江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2022-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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