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是認定殘疾人及其殘疾類別、等級的合法憑證。是殘疾人士享受優惠政策、扶助規定、維護合法權益的依據,亦是制定工作計劃、發展殘疾人事業的基礎。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由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統一制發,套印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章。視力殘疾人證采用紅色,其他類別殘疾人證采用綠色,有視力殘疾的多重殘疾人可采用紅色外皮的視力殘疾人證。地方殘聯負責發放和管理(以殘疾人戶口所在地為準)。
2021年6月28日起,殘疾人證辦理不再受戶籍地限制,新辦、換領、遷移、掛失補辦、注銷、殘疾類別(等級)變更等6項事項實行“跨省通辦”。2022年2月,國務院辦公廳發文,要求在2022年底前,實現殘疾人證等常用證照的電子化和互通互認。
歷史沿革
第一代殘疾人證
1995年統一制發第一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對保障殘疾人合法權益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第二代殘疾人證
2009年12月31日前第一代殘疾人證換發第二代殘疾人證完畢。第二代殘疾人證采取多種防偽措施,由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統一制作,堅決杜絕各地私自印制采購。
第二代《殘疾人證》與第一代《殘疾人證》相比,二代證在分類分級、評定標準、證件編碼、操作方法等方面有所不同:
1.第二代《殘疾人證》的核定殘疾種類,由原先的六類,變為現在的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智力殘疾、肢體殘疾、精神殘疾和多重殘疾七類。新標準將聽力語言殘疾分為聽力殘疾與言語殘疾兩大類,嚴重的口吃并且影響到正常的語言表達,將被評為言語殘疾。盲人使用紅色殘疾證,其他都使用綠色殘疾證。
2.第二代殘疾評定標準按國務院批準的《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殘疾標準》為準,第二代《殘疾人證》中六大類殘疾分級都為一至四級,多重殘疾分級按所屬殘疾中最重類別分級標準進行分級。一些近年來新發現的新型疾病也被列入殘疾,按照新標準,孤獨癥被列入精神殘疾。殘疾評定必須由兩個鑒定醫生組成,明確殘疾類別、殘疾等級并2人簽字。
3.第二代《殘疾人證》采用全國統一編碼,由18位身份證號加1位殘疾類別代碼和1位殘疾人等級代碼組成,并采用防偽水印,持證者的相關信息將被錄入殘疾人人口基礎數據庫,并實現全國聯網。
4.操作方法不同,第一代《殘疾人證》的所有資料都是以書面文檔的形式存檔管理;而第二代《殘疾人證》程序復雜,管理規范,辦理的表格都要統一錄入電腦,《殘疾人證》一律用計算機打印。
第三代殘疾人證
第三代殘疾人證從原來的紙質證換成智能卡片,內含智能芯片,不易損壞,安全性更高,應用更多,為殘疾人提供更精準的個性化服務,使殘疾人充分享受現代科技帶來的高效便利。同時“隱藏”了殘疾人類別等級等基本信息,最大程度保護了殘疾人的隱私。
2014年11月27日北京市殘疾人聯合會首先在全國發放第三代殘疾人證,該代證件為智能卡式設計,卡片功能包括身份識別、交通使用旅游管理、業務管理金融應用等。
2018年8月14日,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發布通知稱,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和《第三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技術規范》要求,各地因地制宜,加快第三代殘疾人證(智能化)換發和應用推廣工作,有條件的省(區、市)可以在全省(區、市)范圍內全面開展第三代殘疾人證(智能化)換發工作,其他省(區、市)可以選取條件較好的市(地、州)加快開展換發工作。2021年11月,中國殘聯辦公廳印發《關于明確第三代殘疾人證(智能化)核發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中國殘聯不再對三代證核發作全國性統一要求,各地核發的三代證與二代證并行使用、具有同等效力。
電子化殘疾人證
電子化殘疾人證是在第三代殘疾人證的基礎上進行了升級。是基于電子證照技術。通過殘聯專用APP及認證器可驗證電子化殘疾人證的有效性,驗證通過,就可以享受殘疾人證相關服務。
主要內容
殘疾類別
殘疾類別共分為七類: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及多重殘疾。
等級
每一個類別按照從重到輕要分成1、2、3、4個等級。
證件號碼
殘疾人證號以全國公民身份證號碼和殘疾類別、殘疾等級代碼為基礎,實行全國統一編碼,編碼格式一律實行20位編碼,由18位公民身份證號加1位殘疾類別代碼和1位殘疾等級代碼組成。
殘疾類別代碼為:
參考資料
辦理指南
跨省辦理
殘疾人證跨省通辦工作是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中確定的9項重點任務之一。2021年6月28日起,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通知稱,殘疾人證辦理不再受戶籍地限制,新辦、換領、遷移、掛失補辦、注銷、殘疾類別(等級)變更等6項事項實行“跨省通辦”。
根據通知要求,申請人在經常居住地向當地縣級殘聯提出辦理申請時,除提交當地殘聯要求的證明材料和相關資料外,還應當提交當地的有效居住證。此外,為了方便殘疾人申領殘疾人證,各地殘聯還將采取措施提高殘疾評定服務頻次,盡量縮短殘疾人等候時間,為行動不便的重度殘疾人開展上門服務。
新證申請
參考資料:
掛失申請
參考資料:
變更申請
參考資料:
殘損換新
參考資料:
到期換證
參考資料:
資料更新
參考資料:
注銷
參考資料:
遷移
參考資料:
主要功能
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人員,可以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可以.享受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的便利和優惠;可以免費乘坐市內公共汽車、電車、地鐵、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可以享受當地政府對殘疾人的其他照顧和扶助。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第五十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殘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給予便利和優惠。殘疾人可以免費攜帶隨身必備的輔助器具。盲人持有效證件免費乘坐市內公共汽車、電車、地鐵、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盲人讀物郵件免費寄遞。國家鼓勵和支持提供電信、廣播電視服務的單位對盲人、聽力殘疾人、言語殘疾人給予優惠。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逐步增加對殘疾人的其他照顧和扶助。
管理使用
持證人對殘疾人證要妥善保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涂改、轉借。
殘疾人證遺失,應及時報告戶口所在地縣級殘聯,聲明作廢后可申請補發。補發殘疾人證編號在原20位編號后加印"B",第二次遺失補發加印"B2",以此類推。同時,遺失的殘疾人證在殘疾人人口數據庫中標明作廢。
殘疾人證污、損,影響正常使用,可以將污、損殘疾人證交回戶口所在地縣級殘聯作廢并免費換領。換領殘疾人證登記信息與原殘疾人證一致。
殘疾人戶口遷移,需到原戶口所在地縣級殘聯憑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遷移證明開具殘疾人證遷移證明。殘疾人憑原戶口所在地縣級殘聯轉出的殘疾人證申請表、評定表等檔案材料和出具的殘疾人證遷移證明,到新戶口所在地縣級殘聯登記入檔。新戶口所在地縣級殘聯在殘疾人證備注欄中注明遷移日期并加蓋公章,留存轉來的材料檔案,并將復印件上報市級殘聯歸檔。
殘疾人康復脫殘或死亡的,發證機關應及時將殘疾人證收回。殘疾人康復脫殘以縣級殘聯指定的縣級(含縣級)以上醫院或專門醫療機構殘疾評定結果為準。
參考資料 >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中國殘疾人聯合會.2024-04-08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湖北省殘疾人聯合會.2024-04-09
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政府.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政府.2024-04-09
殘疾人證辦理28日起實行“跨省通辦”.中國政府網.2024-04-08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電子證照擴大應用領域和全國互通互認的意見國辦發〔2022〕3號.中國政府網.2026-01-19
中國殘聯關于統一制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通知[[1995]殘聯組聯字第61號].浙江省殘疾人聯合會.2024-04-09
殘疾人證=殘疾人身份證,14個秘密給你解答.呂梁綜合廣播.2024-04-09
青田縣全面啟動第三代智能化殘疾人證換發工作.青田縣人民政府.2024-04-08
關于加快推進第三代殘疾人證(智能化)換發工作的通知.中國殘疾人聯合會.2024-04-08
殘疾人證的這15個秘密,殘疾人必須要知道.今日頭條.2024-04-09
殘疾人證辦理.中國殘疾人聯合會.2024-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