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威电竞|足球世界杯竞猜平台

蒜苔事件
來源:互聯網

蒜苔事件,是指1987年5月27日蒼山縣(今蘭陵縣)因蒜苔滯銷,從而引發的蒜農沖擊蒼山縣政府的事件。

1987年,縣委、縣政府盲目硬性攤派,要求農民種植蒜苔。收獲后,大量蒜苔無法賣出,市場管理亂收費,濫罰款,造成銷售渠道不暢,群眾的情緒由此激烈。?有蒜農將蒜苔拉進縣政府內拋撒,少數不法分子乘機煽動群眾到縣政府鬧事。事件發生后,省政府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妥善處置。

1987年7月20日,臨沂地委對釀成蒼山“蒜苔事件”的主要責任者給予了嚴肅處理,其中李常存被撤銷了蒼山縣委副書記職務,并建議撤銷其縣長職務;縣委書記楊國勝被停職檢查。

事件背景

1987年,蒼山縣(今蘭陵縣)縣委、縣政府沒能充分評估市場所能消化的蒜苔容量,盲目硬性攤派,要求農民種植蒜苔。?蒜苔收獲后,政府卻找不到市場和流通的渠道,導致大量蒜苔無法賣出,群眾的情緒由此激烈。?

事件經過

1987年,蒼山縣(今蘭陵縣)蒜苔總產量約5000萬公斤。同年5月27日,蒜苔上市后,由于市場管理亂收費,濫罰款,造成銷售渠道不暢,每公斤由0.8元跌至0.1元。隨后蒼山大集,多處收購點停止收購,蒜農便將蒜苔拉進縣政府內拋撒,引起群眾圍觀。極少數不法分子從中煽動群眾沖進辦公樓,將一樓4個單位的門窗玻璃全部砸碎,搶走檔案資料、辦公用具、印章等,造成直接經濟損失6萬多元。

事件結果

事件發生后,省地派出工作組赴蒼山調查處理,省政府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立即開展多渠道掛鉤銷售,將積壓的蒜苔銷售一空。1987年7月20日,對由于嚴重官僚主義、工作失職釀成蒼山"蒜苔事件"的主要責任者給予嚴肅處理:撤銷李常存蒼山縣委副書記職務,并建議撤銷其縣長職務;縣委書記楊國勝停職檢查,視檢查情況另行處理。對借機煽動打砸搶的少數違法分子,蒼山縣司法部門進行了收審,經審理逮捕9人,對29人分別作罰款、賠償、教育釋放處理。中國共產黨山東省委員會、省政府就此通報全省。

啟示紀念

“蒜苔事件”發生后,蘭陵縣人民特意建造了“大蒜塔”(1992年5月27日奠基,歷時1年竣工,塔高11層、層高3米,加之塔子山海拔高度78米,塔身海拔高度110米)。塔層四面辟門,八角回廊紫繞,塔頂倒立蒜頭,恰似譬鐘,風吹有聲,警示后人記取該事件的教訓,不忘前車之鑒。蒜倒,即算計到矣,告誡各級為政之要在于循規律擇善而后,澤加于民,和濟百姓,為官一任,造福一方,則為大計也。

參考資料 >

五月二十七日.山東省人民政府.2024-03-17

《筑夢之路》①丨蒼山蒜薹事件:要發揮市場的決定性作用 同時更好地發揮政府的作用.齊魯網新聞.2024-03-17

大蒜塔.中國小康網.2024-03-28

生活家百科家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