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公安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是徐州市公安工作的領導機關和指揮機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于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公安工作政策、規劃,依法起草徐州市相關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草案,部署、指導、監督、檢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響社會穩定、危害國家政治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研究對策。
(三)組織指導公安機關偵查工作,協調偵辦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國內危害國家政治安全的犯罪案件。組織指導公安機關偵辦食品藥品、知識產權、生態環境、森林、生物安全、金融等領域犯罪案件。負責偵辦上級交辦和在全市有大影響的嚴重犯罪案件。受理公民報警求助。
(四)負責全市治安管理工作。協調處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體性事件,組織開展和監督指導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查處破壞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開展治安行政管理、防火和危險物品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和監督指導全市公安機關治安保衛工作。負責市區公交、出租和長途客運站區域治安防范,指導縣(市)區的公交安保工作。
(五)負責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和監督指導全市公安機關維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秩序以及開展機動車輛(不含拖拉機)、駕駛人以及非機動車輛的管理工作。
(六)實施并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對公共信息網絡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的監督、檢查、指導。
(七)收集邪教組織影響社會穩定、危害社會治安的情況并進行分析研判,組織開展和監督指導對邪教組織和對社會有危害的氣功組織違法犯罪活動的防范、偵察和打擊工作。
(八)組織、指導、協調對恐怖活動的防范、偵察和打擊工作。
(九)組織、指導、協調禁毒工作。
(十)實施、指導公民因私出國(境)管理,實施來華工作和留學外國人入境、居留、簽證管理。受理國籍、外國人永久居留申請。
(十ー)負責由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工作;依法承辦全市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審批工作;負責看守所、收容教育所、拘留所、強制隔離戒毒所的管理工作。
(十ニ)組織實施對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重要外賓來徐州市的安全警衛工作及其他重要警衛任務的組織協調。
(十三)組織實施全市公安機關科學技術工作;制定全市公安機關的指揮系統、大數據技術、刑事技術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
(十四)負責全市公安機關裝備、被裝配備和經費等警務保障工作。
(十五)組織全市公安機關開展與國際刑警組織、外國警方及港澳臺警方的交往與業務合作,履行與公安機關有關的國際條約和合作協議。牽頭負責境外非政府組織在市內活動的管理工作。
(十六)組織實施全市民用機場安全保衛工作。
(十七)擬訂全市公安隊伍建設的政策、規劃,按規定權限管理千部。擬訂全市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工作制度,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督察工作,按規定權限實施對干部的監督,查處或督辦公安隊伍建設重大違紀案件,指導全市公安隊伍思想政治建設和工作作風建設。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廳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九)職能轉變。進一步明確職能定位,強化監管職責,加強審慎監管,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依法規范事前審批、提高審批效率,推進行政審批服務便民化;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提升監管效率和服務水平。
堅持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部門權責清單以及市委市政府關于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分工文件等有關規定,履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
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部門權責清單以及市委市政府、市安委會關于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分工的文件等有關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機構設置
內設機構包括11個公安分局、26個直屬單位、18個機關處室以及76個派出所,均為行政單位。
下屬單位包括徐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徐州市公安局鼓樓區分局、徐州市公安局云龍分局、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徐州市公安局徐州經濟開發區分局、徐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徐州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徐州市公安局大屯分局、徐州市公安局礦業分局、徐州市公安局徐州觀音國際機場分局、徐州市公安局云龍湖風景名勝區分局、徐州市公安局賈汪分局、徐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徐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徐州市公安治安警察支隊、徐州市公安局水上警察支隊、徐州市看守所、徐州市收容教育所、徐州市戒毒所、徐州市人民警察培訓學校、徐州市公安局幼兒園。
參考資料 >
機關簡介.徐州市公安局.2023-07-10
徐州市公安局2020年部門預算.江蘇政務服務.2023-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