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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
來源:互聯網

貴州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是貴州省人民政府的組成部門,負責處理省內民族和宗教事務。2018年11月,在貴州省機構改革中,該委員會歸口省委統戰部領導,但仍保持為省政府組成部門的地位。

部門職責

(一)貫徹執行民族宗教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組織開展民族宗教理論、政策和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負責民族宗教動態和信息的匯總、分析,提出政策建議。

(二)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工作相關職責,促進民族政策在經濟發展和社會事業有關領域的實施、銜接,對政府系統民族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三)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督促檢查落實情況,保障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依法保護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維護宗教界合法權益。

(四)研究提出協調民族關系、宗教關系的工作建議,協調配合處理民族關系中的重大事項和宗教方面的突發事件,參與協調民族地區社會穩定工作,維護民族團結、宗教和諧。

(五)擬訂少數民族事業專項規劃并監督檢查實施,參與擬訂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相關領域的發展規劃,促進建立和完善少數民族事業發展綜合評價監測體系,推進民族事務服務體系和民族事務管理信息化建設。

(六)研究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發展、社會事業方面的問題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議,參與協調民族地區科技發展和經濟技術合作等有關工作。

(七)組織指導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規和基本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協調、指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的貫徹落實,聯系民族自治地方,組織指導民族自治地方有關慶典活動,組織、承辦、指導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

(八)參與擬訂少數民族人才隊伍建設規劃,聯系少數民族干部,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干部的培養、教育和使用工作;負責宗教工作隊伍和有關人員的培訓工作。

(九)管理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指導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翻譯、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

(十)依法履行宗教事務管理職責,處理宗教事務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進行的非法、違法活動,抵御境外利用宗教進行的滲透活動,指導市縣政府宗教事務部門依法履行管理職能;承擔宗教事務行政執法監管工作。

(十一)指導宗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活動,支持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幫助宗教團體辦好宗教院校,推動宗教團體在宗教界開展愛國主義、愛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負責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解決或協調的相關事務和行政許可監管工作。

(十二)組織協調民族工作領域有關對外和對港澳臺的交流與合作;負責宗教方面的外事歸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有關部門和宗教界對外以及對港澳臺的宗教交往活動。

(十三)承辦省人民政府、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和國家宗教事務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四)結合部門職責,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應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范管理、共享和開放。

內設機構

辦公室

承辦機關文電、檔案、保密、信訪、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機關政務工作;承擔聯系民族自治地方和兼職委員單位的具體工作;組織接待少數民族和宗教人士的學習、參觀、考察等事宜;參與組織民族自治地方的慶祝活動;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承擔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應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范管理、共享和開放。

政策法規處

起草有關民族宗教政策實施意見和法規草案;對本委起草的規范性文件進行合法性審核;承擔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承辦民族團結進步表彰的有關工作;承辦民族成份的認定、恢復和更改工作;承辦宗教方面的行政許可事項復核工作。

監督檢查處

承擔民族法律法規和民族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協調、指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的貫徹落實;研究民族關系重大突發事件的預警、應急機制問題,承擔有關協調處理工作;提出協調民族關系的工作建議。

規劃財務處

參與擬訂民族自治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承擔監督檢查規劃實施情況的有關工作;監督管理省級民族宗教經費及專項經費;編制本部門預算、決算,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財務會計制度建設、資金(資產)管理與監督以及績效評價,承辦機關財務工作;指導委屬單位的財務工作;承擔民族宗教經費投放合理性和有效性的跟蹤調查及綜合評估工作;指導監督宗教團體和宗教院校的財務工作。

經濟發展處

承擔民族地區統計分析的有關工作;參與民族地區對口支援、經濟技術協作工作;指導民族貿易、民族特需用品生產的有關工作;參與少數民族特色村寨建設、傳統手工藝保護與傳承等工作;參與專項經費的管理和扶貧工作。

文教宣傳處

提出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教育、文化、科技、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等社會事業發展的特殊政策建議,協調或配合有關部門處理具體事宜;開展少數民族文化的交流與合作;組織開展全省性民族文化、藝術、體育活動;組織指導民族工作的宣傳工作。

人事處(機關黨辦)

參與少數民族人才隊伍建設規劃的擬訂和實施工作,聯系少數民族干部,配合有關部門參與少數民族干部的培養、選拔和使用工作;擬訂宗教工作“三支隊伍’培訓規劃并組織實施;承擔外事工作;承擔機關、所屬單位及全省性宗教團體的機構編制、干部人事和勞資工作;承擔機關黨建有關工作。

宗教業務一處

承辦佛教、道教事務管理工作,對有關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議;指導佛教、道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工作;聯系佛教、道教界人士;指導市縣政府宗教事務部門依法對佛教、道教事務進行管理;承擔受理、審核佛教、道教行政許可事項的初審工作。

宗教業務二處

承辦天主教基督教事務管理工作,對有關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議;指導天主教、基督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工作;聯系天主教、基督教界人士;指導市縣政府宗教事務部門依法對天主教、基督教事務進行管理;承擔受理、審核天主教、基督教行政許可證事項的初審工作。

宗教業務三處

承辦伊斯蘭教和五大宗教以外的宗教及民間信仰方面的事務管理工作,對有關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議;指導伊斯蘭教和五大宗教以外的宗教及民間信仰團體依法依章開展工作;聯系伊斯蘭教和五大宗教以外的宗教及民間信仰界人士;指導市縣政府宗教事務部門依法對伊斯蘭教和五大宗教以外的宗教及民間信仰事務進行管理;承擔受理、審核伊斯蘭教和五大宗教以外的宗教及民間信仰行政許可事項的初審工作。

離退休干部處

承擔機關離退休干部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干部工作。

省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辦公室

貴州省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辦公室主要職責:負責全省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指導少數民族語言的翻譯、出版工作;參與協調雙語教學工作;指導民族語言機構的業務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省民族古籍整理辦公室

承擔組織、協調、聯絡、指導全省民族古籍搶救、收集、出版工作,指導各地區開展相關工作;起草少數民族古籍工作的有關政策和法規;承擔組織制定少數民族古籍重點項目規劃及重點課題的規劃與實施工作;承擔指導少數民族古籍人才的培訓和少數民族古籍資料、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少數民族古籍的宣傳與交流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電子政務中心

負責省民宗委網站的建設管理工作;承擔省民宗委政務信息、政務公開和電子政務工作;指導民宗委系統政務信息、政務公開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省民宗委網絡安全管理工作;承擔涉民族宗教和民族地區發展穩定等方面輿情信息的監測、收集、分析和研判工作;聯系做好大數據發展應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配合做好有關民族宗教新聞信息宣傳工作;承辦省民宗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獲得榮譽

2015年2月,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四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參考資料 >

貴州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職能.貴州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2022-08-01

內設機構.貴州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2022-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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