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強,男,滿族,1978年9月出生于遼寧鳳城,山東萊州人。華東政法大學教授、法學博士,現任華東政法大學副校長。他是碩士研究生導師、博士生導師,兼任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上海市高校青年教師協會理事長、上海市民法典宣講團成員。韓強教授在民商法學術研究領域有著深厚的造詣,主要講授《民法學總論》《物權法學》《債法總論》《民法學原理》等課程。他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中外法學》《法學》等權威、核心期刊發表論文40余篇,獲得多項教學和學術獎項。
人物經歷
1999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7年入華東政法大學法律系,2004年起在華東政法大學任教,歷任講師、副教授、教授,教研室副主任等職務。2007年于華東政法大學獲得法學博士學位,導師為著名法學家何勤華教授。2009年起在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從事博士后研究,合作導師為著名法學家孫憲忠教授。2012年擔任華東政法大學科研處副處長。2014年入選上海市“曙光計劃”。2021年12月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決定:任命韓強為華東政法大學副校長。
研究方向
韓強教授的研究方向為民法基礎理論,側重于債法總則、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的研究。
代表論著
著作
1.專著 《民法解釋與學說》,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7年版。
2.專著《法律因果關系理論研究》,北京大學出版社有限公司2008年版。
3.合著《學校法律治理研究》,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
4.主編《融資租賃法律原理與實務》,浙江大學出版社2017年版。
5.參編《西方民法史》,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
6.參編《西方商法史》,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論文
1.《違約金擔保功能的異化與回歸——以對違約金類型的考察為中心》,載《法學研究》2015年第3期。
2.《人格權確認與構造的法理依據》,載《中國法學》2015年第3期.
3.《情勢變更原則的類型化研究》,載《法學研究》2010年第4期。
4.《物件保有人責任研究》,載《中外法學》2013年第2期,中國人民大學復印資料《民商法學》2013年第8期全文轉載。
5.《關于“責任主體的特殊規定”特殊性辯駁——從“教育機構侵權責任”展開》,載《政治與法律》2014 年第10期。
6.《論拋擲物、墜落物致損責任的限制適用——<侵權責任法>第87條的困境及其破解》,載《法律科學》2014 年第2 期。
7. 《教義學在商法上的應用——以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案例15號為研究對象》,載《北大法律評論》第15卷第1輯(2014年);中國人民大學復印資料《民商法學》2014年第9期全文轉載。
8.《流浪動物損害責任的個案解析》,《法商研究》2013年第4期;《中國社會科學文摘》2013年第12期要點轉摘;人民大學復印資料《民商法學》2013年第12期全文轉載。
9.《施工人責任和地下設施責任研究》,《中州學刊》2013年第12期。
10.《妨礙通行物品侵權責任研究》,《法學》2012年第10期;人民大學復印資料《民商法學》2013年第1期全文轉載。
11.《動產物權變動規則的“約定例外”》,《政治與法律》2009年第6期。
12.《民法典的政治和政策解讀》,《浙江社會科學》2008年第12期。
13.《船舶物權變動規則與善意取得》,《法學》2008年第11期;中國人民大學復印資料《民商法學》2009年第3期全文轉載。
14.《亞洲私法變革的比較法探討》,《華東政法大學學報》2008年第2期。
15.《真實的立法與立法的真實》,《法學論壇》2005年第6期。
獲獎記錄
外部鏈接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