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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叔平
來源:互聯網

俞叔平(1909~1978),諸暨市, 1926年入諸暨縣立中學就讀,1928年以優異的成績畢業;同年,經選拔考取浙江警官學校正科第一期,1930年畢業。通過浙江省官費留學生考試順利錄用,遠赴維也納大學學習警政專業。

生平概述

1933年冬, 歸國,任杭州警察局司法科科長幫辦;1934年秋,再度接受官費資助赴奧地利,進維也納大學法律系深造,同時在維也納警官大學進修。1938年榮獲維也納大學法學博士學位,為中國第一個警察博士生。時值中國國內抗戰,即行回國。應邀任重慶中央警察大學教官,首設刑事警察建置,創立現代科學刑事實驗室,親任主任,主持工作。1940年任國民黨中央組織部人事室主任(時朱家驊為組織部長)。1942年任重慶大學訓導長兼商學院教授,1943年12月出任中央考試院法規委員會委員。1945年抗戰勝利后,到上海市,被宣鐵吾任命為上海市警察局副局長,1947年7月任代理局長,不久任局長,兼任同濟大學法學院東吳大學法學院教授,講授刑法。

1948年1月29日,發生的“同濟血案”,時任上海警察局長的俞也到場,1949年去臺灣,1950年,任臺灣司法部政務次長兼刑事司司長。51年任臺灣大學法律研究所教授,受聘擔任臺灣大學、臺灣清華大學中國文化大學三個大學法學院的教授。并且從事律師工作,同時寫了大量的法學著作,他是臺灣最高產的司法專家。1952年后,兩度應邀以客座教授資格赴德國敏思德大學、西柏林大學等處講學;1962年任臺灣中國文化學院教授兼德文系主任和文學部主任。1978年2月,病逝于臺北市

主要論著

《刑事警察的理 論與實際》

《刑事法與刑事科學》

《刑法分則大綱》

《犯罪與偵查》

《指紋學》

法醫學

《監察制度新論》

《行政法典議》

《論法學人才之培養與運用》

《德國的刑事司法教育與刑事科學》

《奧地利行政處罰法之介紹》

《化學兵器與國際公法》-(德)奧興維克(A. B. Overweg)著※俞叔平譯

參考資料 >

海外保釣運動發起人之一俞力工:酷愛時政筆耕不輟.新浪網.202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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