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威电竞|足球世界杯竞猜平台

浙江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來源:互聯網

浙江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省國資委),于2004年7月14日正式掛牌成立,為浙江省人民政府直屬正廳級特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根據省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省屬經營性國有資產,負責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進行監督。

(二)履行國有企業黨建工作的日常管理職責,負責省屬企業黨建工作,歸口管理中央所屬在浙企業黨建工作。指導市縣國有企業黨建工作。

(三)負責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制定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布局結構整體規劃并組織實施,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

(四)負責指導國有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指導國有企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負責省屬企業董事會建設。協助開展省屬企業領導班子建設和領導人員管理工作。

(五)負責建立健全經營者激勵約束機制。負責所監管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和薪酬水平審核,承擔所監管企業收入分配監督管理工作。按照有關規定,承擔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和執行等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按照出資人職責,指導督促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標準等。依法對省以下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指導所監管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七)研究全省國有經濟和所監管企業的運行狀況,指導所監管企業風險管控。承擔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界定、產權登記、評估監管、清產核資、統計、綜合評價等基礎管理工作。

(八)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九)職能轉變。

1.強化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職責,按照市場經濟規則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重點管好國有資本布局、規范資本運作、提高資本回報、維護資本安全,建立完善以管資本為主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體制。

2.強化出資人監督職責,堅持出資人管理與監督有機統一,健全監管制度,改進監管方式,嚴格責任追究,加強監管協同、提高監管效能,促進國有企業持續健康發展。

3.全面落實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原則,準確把握國有資產監管機構職責定位,將依法應由企業自主經營決策的事項歸位于企業,將延伸到子企業的管理事項原則上歸位于一級企業,將配合承擔的公共管理職能歸位于相關政府部門和單位。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國資委設8個職能處(室):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會務、政務公開、機要、保密、信息、檔案、安全、后勤、財務等工作。承擔黨委會和委主任辦公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組織起草綜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負責人大政協建議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負責委機關信息化建設、對外宣傳和新聞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掛綜合處牌子)

組織起草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研究提出完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改革的政策建議。承擔機關法律事務和信訪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法治建設和法律顧問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生態環境保護、節能減排、維護穩定等工作。承擔指導監督地方國有資產監管工作。

(三)規劃發展處

研究提出國有資本布局和結構戰略性調整的政策建議,擬訂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布局結構整體規劃。審核所監管企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指導所監管企業布局結構調整和創新發展。承擔所監管企業投資事項監督管理。審核所監管企業主業范圍。

(四)產權管理處

研究提出完善國有產權管理的建議,起草企業國有產權管理制度和辦法。承擔所監管企業產權登記、轉讓、劃轉、處置等工作。承擔所監管企業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項目的核準和備案工作。審核所監管企業資本金變動及發債方案。負責股份公司國有股權的管理工作。監督、規范企業國有資產交易。指導所監管企業資產證券化工作。

(五)企業改革處

研究提出國有企業改革的政策建議。審核所監管企業合并、分立、重組、改制等重大事項。審核所出資的國有獨資公司章程。指導推進所監管企業剝離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承擔所出資的多元投資主體企業國有股東職責有關工作。

(六)財務監督與統計評價處

研究提出所監管企業財務監督管理意見和措施。負責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建設。負責全省企業國有資產統計分析及所監管企業經濟運行分析。承擔所監管企業財務預決算有關工作和清產核資、資產損失核銷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風險管控,指導所監管企業加強基金等業務管理。組織所監管企業開展違規經營投資損失責任追究工作。

(七)業績考核與分配處

分類完善所監管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制度,擬訂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激勵辦法并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國有企業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建議,擬訂所監管企業收入分配辦法,調控企業工資分配總體水平。規范所監管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和職工福利保障。督促所監管企業加強內部審計工作。承擔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和執行等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

(八)綜合監督處

負責分類處置、督辦和深入核查監督檢查發現移交的問題,對共性問題組織開展專項核查,督促所監管企業整改落實;組織所監管企業開展國有資產重大損失調查,提出有關責任追究的意見建議;負責有關監督成果在委內處室和所監管企業的利用工作;督促所監管企業加強內部審計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

(九)企業領導人員管理處(掛董事會工作處牌子)

協助開展省屬企業領導班子建設和領導人員管理工作。指導國有企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負責省屬企業董事會建設工作,負責組織對省屬企業董事會、董事的評價工作,負責省屬企業外部董事的聘任、解聘。指導省屬企業人才工作和教育培訓工作。

(十)黨建工作處

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全省國有企業黨建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負責省屬企業黨組織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工作,指導省屬企業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等黨的建設工作,指導省屬企業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意識形態工作和企業文化建設、宣傳工作。指導市縣國有企業黨建工作。協助開展中央所屬在浙企業黨建工作。聯系省屬企業工會、青年、婦女工作,指導省屬企業統戰工作。

(十一)人事處

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作。負責離退休干部服務管理工作。

(十二)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十三)浙江省國資國企改革發展研究中心

承擔我省國資國企改革發展的趨勢和問題研究,履行智庫職責;承擔省國資委宣傳、新聞的輔助工作,負責《浙江國資》刊物編輯出版;承擔全省企業國有資產統計監測分析的技術支撐工作;負責省國資委委派監事的服務保障工作等。

人員編制

省國資委機關編制為69名(含后勤服務人員編制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處級領導職數27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委機關離退休干部工作人員編制按有關規定另行核定。

紀檢、監察機構的設置、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代表省政府向所監管企業派出的專職監事或財務總監所需編制另行核定。

其他事項

(一)省國資委按照政企分開以及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原則,依法對企業的國有資產進行監督,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省國資委不得直接干預所監管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使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市場主體和法人實體,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企業應自覺接受省國資委的監管,不得損害所有者權益,同時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二)省國資委與財政部門的關系。省國資委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在財務會計方面執行國家統一的財務會計制度,接受財政部門的監督;省國資委管理的國有資產統計結果報財政部門備案;省國資委擬訂國有資產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應征求財政部門意見。省政府支持國有企業改革與發展的財政措施,包括省屬困難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費用、分流人員費用,破產企業安置職工等費用,由財政部門按原渠道解決,繼續由財政部門管理和監督。省國資委對所監管的國有資產進行預算管理,按省有關預算編制規定,負責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經營預算的編制工作,作為省政府總預算的組成部分由財政部門統一匯總和報告,預算收入的征管和使用接受財政部門監督。

參考資料 >

浙江省國資委主要職責.浙江省國資委.2021-11-15

辦公室.浙江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021-11-15

法規處.浙江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021-11-15

發展處.浙江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021-11-15

產權處.浙江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021-11-15

企改處.浙江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021-11-15

財評處.浙江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021-11-15

考核處.浙江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021-11-15

監督處.浙江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021-11-15

企業領導人員管理處.浙江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021-11-15

黨建處.浙江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021-11-15

人事處.浙江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021-11-15

機關黨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021-11-15

研究中心.浙江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021-11-15

生活家百科家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