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袍馬褂是一種男性服飾,由長袍與馬褂兩部分組成。在民國元年,北洋政府曾頒布《服制案》,將其列為男子常服之一。
簡介
國民政府于民國十八年(1929年)公布的《服制條例中》正式將藍長袍、黑馬褂列為“國民禮服”。
特點
長袍,為大襟右衽[rèn]、平袖端、盤扣、左右開裾的直身式袍,這種沒有馬蹄袖端的袍式服飾在清代原屬便服,稱為“衫”“襖”,又俗稱“大褂”(“袍”在清代僅用于稱呼有馬蹄袖端的服飾),至民國時期作為禮服所用者概稱為“袍”。禮服之袍統用藍色面料,紋飾均為暗花紋,不作彩色織繡圖案(非禮服所用者,仍沿用清代“旗袍”“大褂”等稱呼,顏色不限)。
馬褂,對襟、平袖端、身長至腰,前襟綴扣襻[pàn]五枚。馬褂原為清代的“行裝”之褂(男性正裝“袍褂”的外褂則較長,長及膝蓋或更偏下,與短款的馬褂不同),后逐漸成為日常穿用的便服,清代馬褂是沒有立領的,到了清朝末經過漢人改良加了立領至民國時期又升格為禮服,統用黑色面料,織暗花紋,不作彩色織繡圖案。
搭配
“長袍(長衫)馬褂”,成為清末民初最為常見的男性便裝。入民國后,普通人在日常一般生活中馬褂使用逐漸減少,若在袍外罩馬褂則是非常隆重的穿法,而藍色長袍搭配上黑色馬褂就是禮服了。
黃馬褂
清代立下特殊功勛的官員可賞穿黃色的行服褂用于著行服的場合,因其色又名曰“黃馬褂”。除了被賞穿黃馬褂的官員之外,還有把黃馬褂當作制服穿的官員 人。如領侍衛內大臣、御前大臣、侍衛班長、護軍統領、健銳營統領等,都是不需要經過賞賜就可以穿黃馬褂的。
參考資料 >
唐裝的前世今生.澎湃新聞.2023-12-28
“傳”與“承”|傳統服飾:長袍馬褂.微信公眾平臺.2023-12-28
魯迅的衣食.中國作家網.2023-12-28
馬年泉城說馬.齊魯晚報.2023-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