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巖村通世(1883—1965),男,日本人,日本司法大臣(1941—1944)。
正文
1910 年東京帝國大學畢業。歷任司法省參亭官、司法省刑事局長、大審院檢查官、司法次官、最高檢查廳長。1941 年7 月任第三屆近工內閣司法大匣,并在東條內閣中連任。任內于1941 年12 月1 日出席*御前會議,參與決策“對美英荷開戰”。參加制定《言論、出版、集會、結社等臨時取締法》、《不穩文書取締法》,并忠實執行東條內閣的司法政策,以加強對國內的法西斯主義專制統治。日本戰敗后以甲級戰犯嫌疑彼捕,1948 年12 月獲釋。次年7 月執律師業。著有《少年法》(《現代法學全集》第六卷)、《筆跡鑒定的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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