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法學會是中共廈門市委政法委代管的人民團體、群眾團體和學術團體,是市委、市政府聯系廣大法學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的橋梁和紐帶,是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推進依法治市的重要力量,是全市政法戰線的重要組成部分。
概況
廈門市法學會成立于1984年11月。2006年以前,市法學會由市司法局代管。2006年4月,根據中央政法委和中央編制委的文件精神,市法學會劃歸市委政法委代管。法學會每5年召開一次會員代表大會,進行換屆選舉,產生新一屆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常務理事、理事。成立至今,廈門市法學會已召開過6次會員代表大會。第一、二屆會長由市檢察院時任檢察長林華同志擔任;第三、四屆會長由市委政法委時任常務副書記張輝同志擔任;第五、六屆會長由時任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陳炳發同志擔任。
廈門市法學會的宗旨是:團結、引領全市法學工作者、法律工作者,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繁榮法學研究,推進依法治國”為職責,貫徹“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原則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及“立足廈門、研究廈門、服務廈門”的工作思路,開展多學科、多門類的法學研究和法學交流;堅持與發展馬克思主義法學,為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服務;為推進依法治市、建設“平安廈門市”服務。
廈門市法學會的主要職責是:⑴團結和組織全市法學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為黨的中心工作服務,為全市改革、發展、穩定服務。⑵制定全市法學研究規劃,提出有針對性、實用性的研究課題;組織法學、法律工作者調查研究,反映新情況,研究新問題。⑶指導各研究會和涉法社團開展法學研究活動,為民主法治建設和依法治市工作提供理論支持。⑷組織法學界和法律界的專家學者,參與地方法律、法規的草擬、修改、咨詢、論證,對立法、司法、執法中的重大理論問題和實踐問題進行研討,提出對策建議。⑸組織開展同各省市、臺港澳地區和國際間的法學交流活動,發揮我市對外法學交流的主渠道作用。⑹組織開展評選和表彰優秀法學、法律工作者及評審優秀法學論著和論文活動。⑺編輯出版法學研究成果及資料,主辦《廈門法學》期刊與廈門市法學會網站,開展信息交流與合作。⑻參與法學教育,協調和組織人才培訓,努力培養我市急需的法學、法律人才。⑼發展、服務、管理廈門市地區的中國法學會會員,了解和反映會員的意見和要求,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⑽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和中國法學會、福建省法學會交辦的各項任務。
多年來,廈門市法學會圍繞中心,服務大局,認真組織應用法學研究,積極開展各類法務活動,較好地完成了各項任務。2009年,廈門市法學會被中國法學會授予“全國地方法學會先進集體”榮譽稱號。市法學會機關辦有會刊《廈門法學》和廈門市法學會網站。會刊在全市社科類刊物評比中榮獲第一名。廈門市法學會現有中國法學會個人會員2000多人,團體會員18個。個人會員主要是廈門市相關領導,市直政法部門、行政執法部門的分管領導,市直部、委、辦、局法規處(室)領導,駐廈高校法學院(系)相關領導和相關專業的專家、教授,各級政法機關有豐富實際工作經驗的、在法學法律研究領域有較高造詣的干警,企事業單位法律工作負責人,知名律師等。團體會員主要是市直政法部門和法學法律研究機構。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