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威电竞|足球世界杯竞猜平台

浙江省音樂家協會
來源:互聯網

浙江省省音樂家協會是由浙江音樂家自愿結合的專業性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系廣大音樂家、音樂工作者的橋梁和紐帶,是音樂工作者聯系社會、融入市場的橋梁和紐帶,是繁榮浙江文藝事業推進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重要力量。協會具有“聯絡、協調、服務”的基本職能并發揮組織、引導、服務、維權的作用。

理事成員

主席

- 翁持更

副主席(9人,按姓氏筆畫為序)

- 尤炳秋

- 盧桂芳(女)

- 史染朱

- 田耀農

- 嚴圣民

- 宋家明

- 張衛東

- 陳民憲

- 周羽強

主席團委員(9人,按姓氏筆畫為序)

- 刁玉泉

- 王軍

- 鄧京山

- 鄔建光

- 應兆銘

- 杜如松

- 楊翎(女)

- 周斌

- 黃大同

秘書長、副秘書長

秘書長

- 翁持更

副秘書長

- 林應輝

- 曹強

- 俞鋼

- 刁玉泉

- 陳聲鋼

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浙江省音樂家協會(簡稱浙江省音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全省音樂藝術家自愿組成的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系廣大音樂家、音樂工作者的橋梁和紐帶,是音樂工作者聯系社會、融入市場的橋梁和紐帶,是繁榮社會主義文藝、發展先進文化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力量。

第二條

浙江省音協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聯合全省音樂界,團結全省音樂工作者,致力于落實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科學發展觀,致力于繁榮和發展社會主義音樂事業,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為建設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而努力奮斗。

第三條

浙江省音協恪守國家憲法和法律法規,根據人民團體自身特點和運作機制,依照本章程獨立自主、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履行人民團體職責,發揮人民團體作用。

第四條

浙江省音協英文全稱是Zhejiang Province Musicians Association,縮寫為ZJMA。

第二章 任務和職責

第五條

浙江省音協對會員具有聯絡、協調、服務、指導的職能。

第六條

浙江省音協在中共浙江省委領導下,貫徹黨的文藝方針政策,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完成黨和政府交托的任務。同時,在調查研究、科學分析的基礎上,及時向黨和政府反映音樂界的建議、意見和要求。

第七條

鼓勵和支持音協會員深入生活,繁榮音樂創作

第八條

組織各專業學會開展各項音樂成果展示與學術研究活動,大力宣傳表彰我省音樂家取得的優異成果。

第九條

開展各類音樂人才的培訓工作,普及音樂教育,扶持群眾音樂活動,提高全民素質。

第十條

支持音樂評論,培養音樂評論隊伍,促進音樂事業蓬勃發展。

第十一條

本會設立專家咨詢委員會,聘請德高望重的老同志和有較高知名度的音樂家組成,在音協主席團安排下開展咨詢工作。

第十二條

浙江省音協順應文化體制改革和文藝事業發展的需求,通過規范行為、業務培訓、成果評價、反映訴求、維護權益等,不斷擴大協會的覆蓋面和影響力。

第十三條

浙江省音協加強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音樂界的聯系與交往;增進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及海外僑胞中的音樂界團體和音樂界人士的聯誼和交流,為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和實現祖國統一大業貢獻力量。

第十四條

浙江省音協積極開展國際文化交流合作,發展與世界各國音樂家及其組織的友好往來,增進了解和友誼,吸收借鑒國外優秀文化成果,擴大浙江音協的國際影響。

第十五條

浙江省音協是浙江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團體會員,接受浙江省文聯的管理及業務指導,行使會員權利,履行會員義務。

第三章 會員

第十六條

浙江省音協實行個人會員和團體會員制。

第十七條

個人會員。凡戶籍在浙江省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贊成本會章程,在音樂創作、表演、教育、理論研究、編輯出版、音樂制作及組織活動等方面做出較大成績,自愿向本會提出書面申請,經會員二人介紹及所在市音樂家協會或省屬單位、省各專業委員會、部隊主管文化部門的推薦,并經本會秘書處審核,由本會主席辦公會批準,可成為會員。

第十八條

團體會員。本省各市級音樂家協會為本會團體會員;省市級具有法人資格的各專業協會、研究會以及相應組織和社團等,贊同天津市重慶商會章程,組織健全,開展活動正常,在省內有一定影響,可由其主管單位推薦,向本會提出申請,經本會主席團委員會批準,可成為本會團體會員。

第十九條

會員的權利。(1)會員有本會選舉權和被選舉權;(2)有對本會工作及領導人的建議、批評和監督權;(3)有參加本會舉辦的有關活動并享用本會所實施的有關待遇的權利;(4)有要求協會維護會員從事藝術實踐、保護創作成果的權利及正當的經濟權益;(5)會員有退會的自由。

第二十條

會員的義務。(1)會員必須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2)積極參與本會活動,堅持藝術創作和研究,完成本會交給的任務;(3)維護本會權益;(4)按時繳納會費;(5)團體會員單位接受本會委托,代為負責聯系在該單位的會員。

第二十一條

本會依法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二條

本會會員不交納會費或拒不參加本會要求參與的活動;或嚴重違反本會章程,損害本會聲譽;或違法犯罪,觸及刑律;團體會員長期(一年)停止活動或自行解體或被依法取締,經本會主席團委員會會議討論通過,可勸其退會或取消會籍。

第二十三條

本會為個人會員設立名譽或榮譽性的稱號。

第四章 組織

第二十四條

會員代表大會為本會最高權力機構。其職責是:決定本會工作方針和任務;審議工作報告;修改協會章程;選舉產生本屆理事會;制定和通過重要決議案。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必要時由理事會決定提前或延期召開。

第二十五條

理事會。理事會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為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權力機構。其職責是:貫徹落實代表大會通過的各項決議和協會各項創作組織工作在本地、本單位的實施;保持本會領導機構與廣大會員及社會各界的經常的密切聯系;負責向代表大會報告工作;選舉主席團委員若干人,選舉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組成本屆主席團委員會。理事會議視工作需要,由主席或委托副主席召集。

第二十六條

主席團委員會。由代表大會從理事會中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理事會職權。其職責是:制訂、審議、監督本會年度工作;審批入會申請;依據中國音樂家協會入會條件推薦全國音協會員;審議、確認理事會人選增補、更換等事項;主席團委員會議每年視情況,由主席、副主席召集。

第二十七條

秘書處。秘書處為本會日常辦事機構,設正副秘書長。人選由主席團提名推舉。秘書長和駐會副秘書長需報省文聯審批后任職。非駐會副秘書長由主席團任命。秘書處在省文聯和主席團領導下主持處理本會日常工作。本會根據工作實際需要,可內設若干工作部門開展日常工作。

第二十八條

本會終止程序。在本屆理事會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聯合提案要求本會終止,并得到本屆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本會即終止活動。

第五章 經費與資產

第二十九條

浙江省音協經費的來源:會員會費;政府撥款;國(境)內外團體、企業和個人的贊助;利息等。

第三十條

浙江省音協經費用于:促進文藝創作;培養文藝人才;舉辦文藝活動;省音協日常辦公開支。

第三十一條

浙江省音協依法擁有團體資產。

第三十二條

浙江省音協團體資產的來源:會屬文化產業實現的產業收益;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提供服務取得收益;國(境)內外團體、企業和個人的捐贈;其他合法收益形成的資產。浙江省音協團體資產接受省文聯統一管理,用于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內的事業、產業發展。

第三十三

浙江省音協嚴格遵守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的規定,并確保會計資料的真實、完整。

第三十四

浙江省音協的經費和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五

浙江省音協章程自全省代表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修改權屬全省代表大會,解釋權屬理事會。

參考資料 >

祝賀!我市11位同志成為浙江省音樂家協會會員.金華市音樂家協會.2024-08-19

http://www.musiceol.com/news/html/2013-8/20138309482051212136.html.中音在線.2024-08-19

浙江省音樂家協會小提琴學會章程.中音在線.2024-08-19

生活家百科家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