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擲彈兵
來源:互聯網

擲彈兵是19世紀中葉歐洲陸軍的一個兵科,最早出現在17世紀中晚期,源于法語,意為“能投擲手榴彈的步兵”。由于手榴彈體積、重量較大,最初只有最強壯、最高大的士兵才能擔任。18世紀后,盡管擲彈兵的主要任務不再是投擲手榴彈,但他們仍然代表著軍隊中身體最強壯的士兵,并在戰(zhàn)斗中進行突擊。因此,在歐洲軍隊中,擲彈兵被作為表彰軍人英勇戰(zhàn)斗表現的榮譽稱號。部分國家(如法國阿根廷)也曾建立過騎兵擲彈兵。

起源

部隊配備手榴彈的概念可追溯到明朝軍隊,當時駐扎在長城上的中國士兵使用雷霆撞擊彈。歐洲軍隊中士兵使用手榴彈的最早記載可追溯到近代早期的奧地利西班牙軍隊。在英國內戰(zhàn)期間,英國也出現過投擲手榴彈的軍隊,而在路易十四國王統(tǒng)治時期,法國皇家軍隊中首次出現了作為手榴彈兵的士兵連。根據勒內-夏特朗(René Chartrand)的說法,讓-馬蒂內(Jean Martinet)于 1667 年在 Régiment du Roi 組建了一個擲彈兵連。到 1670 年,27 個法國步兵團被授權組建精銳連隊,訓練攜帶和投擲手榴彈

法軍的影響,荷蘭國家軍隊的步兵于 1672 年開始使用手榴彈兵。到 1678 年,每個連隊有六人接受了投擲手榴彈的訓練,手榴彈是由荷蘭火工大師約翰-范-哈倫(Johan van Haren)研制的。

1677 年 5 月,英國陸軍下令,每個近衛(wèi)團都要有兩名士兵接受擲彈兵訓練;1678 年 4 月,又下令在陸軍的八個高級步兵團中增加一個擲彈兵連。

手榴彈

歷史上最早的手榴彈是一個小鐵球,里面裝滿了發(fā)射藥,并用一段慢火柴熔化,大小與網球差不多。榴彈兵必須足夠高大強壯,才能將這些重物投擲得足夠遠,以免傷害自己或戰(zhàn)友,并且紀律嚴明,能夠站在戰(zhàn)斗的最前線,點燃引信并在適當的時機投擲,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敵人將手榴彈投擲回去的能力。可以理解,這樣的要求導致高爆彈兵被視為一支精銳的戰(zhàn)斗部隊。

組建

手榴彈的使用在18世紀早期顯著下降,這可以歸因于大規(guī)模步兵線戰(zhàn)術和燧石技術的提高的有效性。然而,對精銳突擊部隊的需求仍然存在,現有的榴彈兵連也被用于這一目的。

如前所述,對于最初的擲彈兵來說,高于平均水平的身體尺寸被認為是重要的,原則上,身高和力量仍然是挑選這些連隊的基礎。然而,在18世紀的英國步兵團中,人們傾向于利用穩(wěn)定的退伍軍人來任命一個擲彈兵連(每個團由八個連隊組成)中的個別空缺。傳統(tǒng)的規(guī)模標準只有在新組建的兵團需要快速挑選大量新兵時才會采用。轉給擲彈兵連隊通常意味著地位的提高和維持生計的工資的增加。?

無論是外表還是名聲的原因,擲彈兵是各自軍隊中的佼佼者。例如,在19世紀初的西班牙軍隊中,擲彈兵連可以免除城鎮(zhèn)巡邏等日常任務,但卻被要求在總部和高級軍官的住所提供警衛(wèi)。當一個團排成隊形時,擲彈兵總是在右派組成的連。在英國軍隊中,當軍隊閱兵時,無論閱兵場上是哪個團,都會播放“英國擲彈兵進行曲”,團旗隊站在隊伍的右端,而每個團的隊形右側都有一個擲彈兵連。

制服與裝備

17世紀晚期步兵特有的寬邊寬帽被丟棄,取而代之的是帽子。這原本是為了讓手榴彈兵在投擲手榴彈時能更輕松地將步槍甩在背上(最初,只有這些部隊有彈弓)。此外,一頂無邊帽使擲彈兵更容易將手榴彈拋向上方。

到了1700年,英國和其他軍隊的擲彈兵都戴上了主教帽狀的帽子,通常用繡花布裝飾團徽。除了手榴彈外,他們還裝備了現代長槍。這套制服包括一根用來點燃導火索的火柴管;這一特點在后來的擲彈兵制服中保留了下來。17-18世紀末,英國擲彈兵軍官、士官有攜帶步槍的傳統(tǒng)。

多國擲彈兵兵種介紹

法軍近衛(wèi)擲彈騎兵

拿破侖·波拿巴戰(zhàn)爭時期法蘭西第一帝國的近衛(wèi)擲彈騎兵是拿破侖的騎 兵團中資歷最老的部隊之一,未嘗敗績。他們是身經百戰(zhàn)的老兵,同時還是高大英俊的克利夫蘭騎士隊。其以他們高大的身材被稱為“高鞋跟”("the high heels”),又以卓越的戰(zhàn)功而被稱為“眾神”(“The Gods”),是法軍精銳而勇猛的部隊。

近衛(wèi)擲彈騎兵來源于在王黨暴亂駐防中巴黎附近第21獵兵團和第3龍騎兵團的步騎兵,期間他們對國民大會保持了忠心。王黨暴亂被鎮(zhèn)壓之后拿破侖·波拿巴將軍走上前臺,成為了巴黎衛(wèi)戍司令。

一支部隊被組建起來以保護他的個人安全,而來自第3龍騎兵團的100名忠心耿耿的士兵就組成了其中的騎兵部隊。1796年這些衛(wèi)隊被正式組織起來,這就是日后近衛(wèi)擲彈騎兵團的雛形,1800年時該團就負責過第一執(zhí)政的警衛(wèi)工作。這些擲彈騎兵向來以高傲而嚴峻的風度聞名。

德軍擲彈兵

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時的德軍裝甲擲彈兵,顧名思義就是有一定機動和裝甲防護能力的配備有反坦克武器的士兵。該部隊協(xié)同裝甲部隊前進,為坦克部隊清理反坦克目標。在坦克部隊進攻前,清理反坦克陣地并盡可能限制其他火力的重要輔助兵種。在敵反坦克力量被摧毀的情況下,坦克部隊方能前進,這時裝甲擲彈兵則準備隨后消滅突然出現或未發(fā)現的反坦克陣地。

在部隊進入到防御狀態(tài)時,裝甲擲彈兵的作用在于阻滯敵方的推進,進行層層防御,如找到合適的防御陣地時有效的組織起防御區(qū),為大部隊的機動和轉移爭取時間,在敵方裝甲力量明顯占優(yōu)時,則充分利用有效的各種反坦克武器對敵裝甲力量實施打擊,裝甲擲彈兵們都是經過嚴格培訓的反坦克專家,也同樣被教知布防鋪設反坦克防御工事,實現前線工兵的作用。

相關戰(zhàn)斗條例

19世紀初英國軍隊的“步兵團”由10個連組成,其中8個是“中心”連,由一個擲彈兵和一個輕步兵連組成的兩個“側翼連”。在美國,1792年5月8日通過的國會法案規(guī)定,每個步兵營應有一個高爆彈兵、步槍兵或輕步兵連。有時,擲彈兵和輕步兵連可以組成單獨的榴彈兵營和輕步兵營,分別進行攻擊或小規(guī)模戰(zhàn)斗。?

這一時期奧地利軍隊的每一個線列步兵團都包括一個由兩個連組成的擲彈兵部隊,與構成該部隊大部分的連分開。擲彈兵連隊經常脫離母團,為某一特定的戰(zhàn)役或目的而組成合成的擲彈兵營。??18世紀的俄國帝國軍隊走的是另一條發(fā)展道路。1731年以前,擲彈兵組成了五個獨立的團。這些部隊在與土耳其爆發(fā)戰(zhàn)爭之前被解散,挑選出來的步兵被轉移到每個(兩個營)線步兵團的兩個擲彈兵連中的一個。1756年,這些擲彈兵連組成了四個永久性的擲彈兵團。這種維持獨立的擲彈兵軍團的政策一直持續(xù)到1917年俄國革命。??隨著訓練和戰(zhàn)術的標準化,到了19世紀中葉,對團一級的獨立高爆彈兵連的需求已經過去,英國、法國和奧地利軍隊在1850年至1862年間逐步取消了這些分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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