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士顯,歷史人物,是清朝官員,《重修臺灣省通志》上記載,他于1739年上任臺灣府經歷,隸屬于臺灣道臺灣府,為臺灣清治時期的地方官員,官職品等則為正七品以下,該官職主要從事臺灣府府內典簿奏章的收發與校注,也分掌章奏文書。
前任:
王嗣彥
臺灣府經歷
1739年上任
繼任:
金文英
參考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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