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省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豫發〔2014〕7號),設立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曾為省政府直屬機構。
職能轉變
(一)取消的職責。
1.取消商品展銷會登記職責。
2.取消企業年度檢驗職責。
3.取消外商投資企業年度檢驗職責。
4.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其他職責。
(二)下放的職責。將農村經紀人執業證書辦理職責下放到縣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三)整合的職責。將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劃入江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四)改革工商登記制度。推進工商注冊制度便利化,清理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由先證后照改為先照后證,市場主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取得營業執照后,即可從事一般性生產經營活動。將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并在名稱、住所(經營場所)、經營范圍等方面放寬工商登記條件,降低市場準入門檻。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政策,負責全省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有關工作,擬訂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有關政策和措施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并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
(三)承擔促進市場公平競爭、依法規范和維護全省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相關責任,負責監督管理有關市場交易行為。
(四)負責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和服務質量,組織開展商品質量和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咨詢、投訴、舉報受理、處理及網絡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負責全省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不含價格壟斷行為)的反壟斷執法工作。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六)負責全省市場主體信用分類管理、信用信息公示和信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企業年度報告信息公示和企業年度信用抽檢工作。
(七)負責監督管理網絡市場經營秩序、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
(八)負責規范直銷行為與打擊傳銷活動,組織查處傳銷案件,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
(九)負責商標管理工作,依法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查處違反商標使用規定和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調解處理商標爭議事宜。保護馳名商標、特殊標志、官方標志,負責河南省著名商標的認定和保護,擬訂實施全省商標發展規劃,實施商標戰略。
(十)指導全省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依法組織查處廣告違法案件。
(十一)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監督管理拍賣行為,依法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負責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
(十二)負責研究分析并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注冊管理信息、商標、廣告相關信息等,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十三)負責全省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管理。
(十四)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設1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新聞宣傳處)。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以及信息、安全、保密、信訪、督查、政務公開、信息統計等工作,承擔宣傳報道和新聞發布工作。
(二)法規處。擬訂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有關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組織開展工商行政執法監督和聽證工作,指導全省行政執法行為監督工作;承擔機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賠償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處罰案件核審工作,負責機關普法工作。
(三)企業注冊處(外商投資企業注冊處)。擬訂全省企業登記注冊和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承擔規定范圍內的內資公司、外商投資企業、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和外國(地區)在豫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登記注冊工作,并監督檢查其登記注冊行為;承擔登記注冊信息分析、應用工作。
(四)企業信用信息監督管理處。擬訂全省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和信用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承擔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和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組織開展企業年度報告信息公示和審查工作;建立健全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企業名單制度;負責企業信用狀況評價工作,承擔全省企業信用信息分析和公開工作。
(五)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處(直銷監督管理處)。擬訂全省有關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和直銷監督管理、禁止傳銷的具體措施;承擔有關反壟斷執法工作;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直銷活動;查處市場經濟活動中的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販私、違法直銷和傳銷等經濟違法案件,督查督辦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協調相關方面開展打擊傳銷聯合行動。
(六)市場規范管理處。擬訂全省規范市場秩序的具體措施;承擔規范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工作,監督管理有關市場交易行為;組織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承擔動產抵押物登記、拍賣行為監督管理工作;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市場專項治理工作。
(七)個體私營經濟監督管理處。擬訂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注冊和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指導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注冊工作,負責實施登記注冊事項執行情況監督檢查,查處違反登記管理法規的行為;組織指導個體工商戶信用信息管理工作;查處取締無照經營。
(八)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處。擬訂全省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和有關服務領域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具體措施,承擔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及抽查檢驗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查處假冒偽劣等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
(九)商標監督管理處。擬訂全省商標管理具體措施;負責商標管理工作,依法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查處違反商標使用規定和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調解處理有關商標爭議事宜;保護馳名商標、特殊標志、官方標志,負責河南省著名商標的認定和保護;研究分析并依法發布商標信息,擬訂實施全省商標發展規劃,實施商標戰略。
(十)廣告監督管理處。擬訂全省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擬訂廣告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組織對廣告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和監測全省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承擔指導廣告網絡監測平臺業務應用工作,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十一)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處。擬訂全省網絡交易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承擔監督管理網絡市場經營秩序、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工作,保護網絡交易消費者合法權益;負責網絡交易經營主體的信用分類管理;承擔全省網絡交易市場輿情監測工作;查處網絡交易違法違規重大案件。
(十二)人事教育處。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教育培訓和外事等工作;承辦領導干部實行雙重管理有關事項,參與全省創業人才發展規劃有關工作。
(十三)計劃財務處(審計處)。擬訂工商行政管理發展規劃、基本建設及財務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預決算及各類資金、國有資產管理、政府采購等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群工作。
離退休干部工作處。負責機關離退休干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干部工作。
直屬單位
(一)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檢查總隊。主要職責:負責指導和監督全省經濟檢查機構的執法辦案工作,規范行政執法行為;依法查處管轄范圍內的重大經濟違法案件,會同相關處室協調跨區域案件的辦理;承辦省政府、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交辦的案件。機構規格為正處級,行政編制28名,其中總隊長1名,副總隊長3名。
(二)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指揮中心。主要職責:負責組織、指導全省消費者咨詢、投訴、舉報的受理、處理工作,承擔12315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網絡平臺業務應用工作;負責消費者投訴和群眾舉報的經濟案件的快速分流、跟蹤、督查和處理結果的反饋;匯總、分析、管理和使用消費者咨詢、投訴、舉報數據,及時提供消費預警信息;負責重大突發性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事件的應急處置、協調調度、督辦反饋工作。機構規格為正處級,行政編制1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
其他事項
(一)與省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部門職責分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活動的監督檢查。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內容審查。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其批準的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進行檢查,對違法廣告,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通報并提出處理建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法作出處理。兩部門要建立健全協調配合機制。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參考資料 >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2022-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