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永成,男,漢族,1959年7月生,黑龍江雞西市人,1975年4月參加工作,1984年10月入黨,中央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大學畢業,高級工商管理碩士,經濟師。曾任黑龍江省總工會黨組成員、副主席。
2024年12月,孫永成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了黨籍。
人物履歷
歷任黑龍江省雞西市鋼鐵公司工人、團支部書記、團總支書記、團委副書記,團市委青聯委員、常委,雞西市冶金公司宣傳部副部長、部長,雞西市文教辦黨組成員、綜合科科長。
1991年,進入雞西市人民政府工作,任車管辦負責人,后為雞西市政府車管辦主任(副處級)。
1992年,任雞西市政府辦副主任、黨組成員。
1996年,任雞西市政府駐北京聯絡處黨總支書記、主任(正處級)。
1998年,任雞西市政府副秘書長。
2002年,調任雞西市代管的黑龍江省轄縣級市虎林市,任市委副書記、政府市長。
2006年,升任虎林市委書記。
2008年,任黑龍江省總工會黨組成員、副主席。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4年5月28日,據黑龍江省紀委監委消息:黑龍江省總工會原黨組成員孫永成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黑龍江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開除黨籍
2024年12月,經黑龍江省委批準,黑龍江省紀委監委對黑龍江省總工會原黨組成員孫永成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孫永成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利用職權為親屬和他人謀取人事利益;違反廉潔紀律,違規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利用職權為親屬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違反工作紀律,干預插手工程項目承發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工程項目證照辦理、礦產經營權轉讓、公司籌建審批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孫永成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黨性原則,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違背組織原則,廉潔底線失守,對紀法毫無敬畏之心,將黨和人民賦予的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搞權錢交易,嚴重損害黨員領導干部形象。其行為已嚴重違紀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孫永成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參考資料 >
黑龍江省總工會原黨組成員孫永成接受審查調查.北京日報客戶端.2024-05-28
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孫永成被查.極目新聞-今日頭條.2024-05-28
黑龍江省總工會原黨組成員孫永成被查,原黨組書記兩個月前落馬.新京報-今日頭條.2024-05-28
楊軍、趙德健等被查,孫永成被開除黨籍,高旋被開除公職,王洪海被“雙開”,王永紅被起訴,杜兆才被判14年.常州武進檢察-今日頭條.2024-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