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互聯網
謝鵬飛,1950年10月生,海南文昌人,研究生學歷,曾任廣東省政府副秘書長、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黨組書記等職務。2012年6月19日,因涉嫌嚴重違紀問題接受組織調查。8月20日,謝鵬飛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
2013年11月6日上午受審,一審判處期徒刑14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50萬元。一審宣判后,謝鵬飛提起上訴,檢察機關也以量刑過輕為由提起抗訴。2014年9月28日二審開庭。
職務變動
2011年4月謝鵬飛被免去廣東省政府副秘書長、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黨組書記職務。廣東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網站顯示,該中心是廣東省人民政府直屬決策與政策研究機構。
2011年5月,任廣東省人民政府參事。
涉嫌受賄
2012年6月,廣東省紀委消息,廣東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原主任謝鵬飛同志因涉嫌嚴重違紀問題,正在接受組織調查。
2012年8月20日,經查,謝鵬飛嚴重違紀,其中有的問題涉嫌犯罪。廣東省委決定,給予謝鵬飛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并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查處。
謝鵬飛于2012年8月29日因受賄罪被逮捕,廣東高院2013年1月將該案指定由潮州市中級法院管轄,潮州中院6日借用白云區法院法庭開庭審理。
參考資料 >
廣東省政府原副秘書長謝鵬飛涉嫌受賄受審.廣西紀檢監察網.2023-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