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耀華是香港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的畢業生,曾任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干事會會長,并擔任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常務秘書。他參與了2014年在香港金鐘、旺角、銅鑼灣等地發生的示威活動,并于2014年11月15日參與上訪北京。2018年9月17日,鐘耀華因涉嫌在該示威活動中的行為被控以“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和“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等罪名,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接受預審。2019年4月,鐘耀華被裁定上述罪名成立,并被判處緩刑2年。
人物經歷
鐘耀華早年就讀于元朗商會中學,后進入香港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學習,并在學生會中擔任重要職務。他在2014年的示威活動中扮演了一定角色,并因此在隨后的法律程序中被控以相關罪名。
相關事件
2014年9月28日凌晨爆發的違法“占中”,到當年12月15日清場告終,持續79日。香港金鐘、旺角、銅鑼灣等地交通癱瘓,并不時發生襲擊警察、破壞公物、違反法庭禁制令等罪行。事件不僅造成數以萬億計的經濟損失,更令香港特別行政區社會長期處于撕裂對立的狀態,甚至助長了本土激進甚至“港獨”的興起。
2018年9月17日,鐘耀華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以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等5項罪名。在香港特區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預審。被告人續準保釋至11月19日開審,預料審訊20天,屆時控方會傳召多名證人,并播放兩段共長超10小時的來自警方及公眾拍攝的視聽證據。
2019年4月,被法庭裁定“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2罪,被判處緩刑及社會服務令。
2021年3月2日,高等法院上訴庭會開庭處理鐘耀華于2019年4月被法庭裁定“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2罪”的上訴請求。
對于違法“占中”港人普遍表示其發起人和推動者必須為其違法行為付出代價。香港特別行政區特首林鄭月娥曾強調,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修補社會撕裂不等于在法治方面要作妥協,因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林鄭月娥表示香港市民的言論、集會等權利受《基本法》保障,政府會竭力去維護,但這些權利并不是沒有限制,當市民在表達意見和游行示威時有違法行為,便要受到法律制裁。
參考資料 >
9名“占中”發起人昨日再受審,被控6宗罪獲準繼續保釋.澎湃新聞.2024-03-22
非法“占中”案9人提出上訴今開審 戴耀廷被押送法院.中國新聞網.2024-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