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學章,男,漢族,1952年8月出生,山東昌邑人,1971年11月參加工作,1975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曾任長春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
2020年3月,吉林省長春市原副市長高學章(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四平市人民檢察院向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人物履歷
1993年01月,任長春市二道區副區長;
1994年06月,任長春市二道河子區人民檢察院代檢察長;
1995年03月,任長春市二道河子區(二道區)人民檢察院代檢察長;
1997年10月,任長春市二道區委副書記;
2001年01月,任長春市朝陽區委副書記、區長;
2002年10月,任長春市朝陽區委書記;
2003年12月,任長春市委常委、朝陽區委書記;
2005年04月,任長春市委常委、朝陽區委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
2005年06月,任長春市委常委、朝陽區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
2005年10月,任長春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長;
2006年02月,任長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
2011年07月,任長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13年01月,任吉林省人大常委會委員;
2016年01月,退休。
人物事件
監察調查
2019年10月25日據吉林省紀委監委消息:長春市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局長高學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提起公訴
2020年3月,吉林省長春市原副市長高學章(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四平市人民檢察院向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高學章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高學章,聽取了辯護人意見。四平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高學章在擔任長春市朝陽區區長、區委書記、長春市副市長兼市公安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請托單位和個人在工程建設、企業改制、職務調整等方面提供幫助,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參考資料 >
吉林檢察機關依法對長春市原副市長高學章提起公訴.新京報.2020-03-02
長春市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局長高學章被查.新京報.2019-10-25
吉林長春市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局長高學章被查.中國新聞網.2019-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