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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專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浙江省在20世紀曾設立的一個行政區劃單位,位于浙江省東部。該專區自1949年建立至1983年撤銷,期間經歷了多次轄區調整和行政級別變化。
歷史沿革
1949年5月,紹興市地區解放后,設立浙江省第十專區,隨后在同年6月更名為紹興專區,初設時轄區包括紹興市及紹興、嵊州市、會稽、蕭山區、新昌縣、上虞區、諸暨市等縣。1950年,會稽縣被撤銷并入紹興縣。1952年1月26日,紹興專區被撤銷,紹興市及紹興、諸暨、蕭山三縣改由浙江省直轄,而上虞、新昌、縣三縣則劃歸寧波專區。1964年9月22日,紹興專區重新設立,轄區包括原屬寧波專區的紹興、新昌、嵊縣、諸暨、上虞五縣。1973年,紹興專區再次撤銷,改置為紹興地區。1981年1月14日,紹興市縣被撤銷,設立紹興市,隸屬于紹興地區。1983年7月27日,紹興地區被撤銷,改設紹興市,并恢復紹興縣(縣府駐城區),紹興市轄越城區和紹興、上虞區、嵊州市、新昌縣、諸暨市五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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