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特偵組(全稱:“臺灣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是臺灣地區以2006年修正的臺灣地區有關規地中的新增第63條中的1款為法源設置的,于2007年4月2日掛牌成立,目的是為專辦臺灣地區正副領導人等黨政高層之貪污或其他重大貪瀆、經濟舞弊等重大刑案。
2000年5月,陳水扁就任臺灣地區領導人一個月后,行政機構便核定通過掃黑行動方案;不到兩個月,“查黑中心”便在“臺灣高檢署”成立。2006年,臺灣地區立法機構修改了法院組織有關規定,在第63條中增加1款,將“查黑中心”改為“特偵組”,設于“臺灣最高法院檢察署”下。2007年4月2日,“特偵組”正式揭牌。2016年蔡英文上臺后,民進黨民意代表提案廢除“特偵組”,決議通過后該組織于2017年初正式被裁撤。在2024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過程中,中國國民黨拋出了恢復“特偵組”議題。2月6日,國民黨黨團會在臺灣地區立法機構開議時提出五大改革法案,其中包括恢復特偵組。隨后,此事遭到民進黨的強烈反對,該黨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聲稱這是“毀憲亂政”,臺灣地區立法機構沒有司法權及調查權。
歷史沿革
臺灣特偵組的前身是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2000年5月,民進黨籍的陳水扁當選臺灣地區領導人。為達成選前承諾,陳水扁就任一個月后,行政機構便核定通過掃黑行動方案;不到兩個月,“查黑中心”便在“高檢署”成立。
由于設置時缺乏法律淵源,“查黑中心”始終處于“黑機關”的尷尬地位,不享有單列預算,不時遭到政治人物攻擊。而“查黑中心”依附的“高檢署”屬于二審檢察院,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訴、不能在庭審時參與法庭辯論,也為檢察官們帶來諸多不便。
為掃清這些障礙,臺灣地區立法機構在2006年修改了法院組織有關規定,在第63條中增加1款,將“查黑中心”改為“特偵組”,設于“最高法院檢察署”下。有了法律的保障,臺灣“特偵組”加快了組建的步伐。2007年4月2日,“特偵組”正式揭牌。2016年蔡英文上臺后,民進黨民意代表提案廢除“特偵組”,決議通過后該組織于2017年初正式被裁撤。在2024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過程中,中國國民黨便拋出了恢復“特偵組”議題,立刻遭到蔡英文的強烈反對。
2024年2月6日,國民黨臺灣地區立法機構黨團當天召開“恢復特偵組不能拖”記者會。國民黨黨團會在臺灣地區立法機構開議時提出五大改革法案,其中包括恢復特偵組。民意代表王鴻薇稱,民進黨執政有太多黑箱、“黑金”、舞弊,但因為臺灣地區立法機構也是民進黨掌控,很多信息無法攤在陽光下,“成立特偵組,才有真相大白的一天”。黨團副書記長羅智強說,特偵組或特別檢察官可以增加專設單位的獨立性,減少來自當局的干涉。隨后,此事遭到民進黨的強烈反對,該黨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聲稱這是“毀憲亂政”,臺灣地區立法機構沒有司法權及調查權。
組織架構
依據臺灣地區“法院組織法”第63B1條的規定:“特別偵查組置檢察官六人以上,十五人以下,由臺灣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指定一人為主任?!碧貍山M的檢察官編制為6至15人,其中設“主任”一人,具體負責領導特偵組的工作;其余特偵組檢察官則分為3個小組,每個小組設組長一人,并配置檢察事務官數名,另配有書記官以及其他行政人員(司機、法警等),以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賦稅署、警察機關支援相關人員若干。自2007年第1期特偵組成立以來,從未滿編。2014年7月第5期特偵組成立后,特偵組成員更是縮編為8人,且不再分組辦案,亦不再設組長一職。
運作模式
臺灣特偵組為辦案需要,得借調相關機關之專業人員協助偵查。臺灣特偵組檢察官執行職務時,得執行各該審級檢察官之職權,不受第62條之限制。調辦事之檢察官行使職權,不受第66條之一之限制。
職能任務
臺灣特偵組承辦的案件有三種:一是,涉及高級官員(臺灣地區領導人、臺灣地區副領導人及臺灣行政管理機構、臺灣立法機構、臺灣司法機構、臺灣考試機構、臺灣監察機構五個機構“院長”、臺灣行政管理機構各“部會首長”與“上將”階級軍職人員)所犯的貪瀆案件。二是,在高級官員或民意代表選舉時,選務機關、政黨或候選人有涉嫌重大舞弊事件或妨害選舉的案件。三是,其他經“檢察總長”指定交予偵辦的特殊重大貪瀆、經濟犯罪、危害社會秩序案件。
行政管理
臺灣特偵組設于臺灣地區“臺灣最高法院檢察署”內,系臺灣地區“最高法院檢察署”的常設辦案機構之一,受“檢察總長”直接領導和指揮,居于臺灣地區檢察機構的頂點,是臺灣檢察體系中的最高偵查機構。特偵組主要管轄高官要案,根據臺灣“法院組織法”第63B1條的規定,“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管轄下列案件:1.涉及“臺灣地區領導人”“臺灣地區副領導人”等人的貪瀆案件;2.選務機關、政黨或候選人于“臺灣地區領導人”“臺灣地區副領導人”或民意代表選舉時,涉嫌“全國性”舞弊事件或妨害選舉的案件;3.特殊重大貪瀆、經濟犯罪、危害社會秩序,經臺灣地區“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指定的案件。以上所列之管轄對象或為高官政要,或為牽連臺灣地區政治、經濟體制之大案、要案,由此可見,特偵組所管轄者皆為高官要案,其目的在于確保臺灣地區政治、經濟和社會秩序的穩定,是臺灣檢察體系刻意打造的肅貪反腐的“殺手锏”。
特偵組是臺灣地區檢察體系的最高偵查機構,可以直接行使偵查權,同時作為臺灣地區最高偵查機構,享有對“高等法院檢察署”和“地方法院檢察署”偵查組檢察官的指揮、監督權。實務中,特偵組專司偵查之責,其所偵辦之案件,偵查終結后即移送該管“臺灣市法院檢察署”實行公訴并擔負執行。
特偵組檢察官,在某種意義上是一種“特別檢察官”,因為其履職行權并不受審級和轄區限制。按照臺灣地區有關規定,除“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以及“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有職務介入權與移轉權之外,一般檢察官只能在其配屬的法院執行該審級的檢察官職權,而不得逾越審級行使其他審級檢察官的職權。但特偵組檢察官卻不受上述規定限制,修訂后的臺灣地區有關規定第63B1條規定:特別偵查組檢察官執行職務時,得執行各該審級檢察官之職權,不受第62條之限制。
據此,特偵組檢察官可以根據案件的性質,分別行使一、二、三審檢察官的職權。換言之,如果案件本屬于一審縣級法院管轄的,則特偵組檢察官可以行使一審檢察官的職權;如果案件該屬二審法院管轄的,則特偵組檢察官亦可行使二審檢察官的職權。同時,特偵組檢察官履職行權也不受轄區的限制,可以跨司法轄區辦案。特偵組檢察官履行職權不受審級和轄區限制,使得特偵組辦案時具有高度的機動性和協調性。
參考資料 >
國民黨提恢復“特偵組”查綠營弊案,羅智強:民進黨若真坦蕩何必擔心?.騰訊網.2024-02-12
國民黨黨團提議恢復“特偵組”,蔡英文慌了嗎?.百家號.2024-02-13
揭秘臺灣“特偵組”曾因偵辦馬英九、陳水扁案名聲大噪.環球網.2024-02-13
特偵組:臺灣檢察體系中的反腐“殺手锏”.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2024-02-13
國民黨提恢復“特偵組”查綠營弊案.百家號.2024-02-13
兩岸觀察|“特偵組”與蔡英文的三大“罩門”.百家號.2024-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