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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用監,為明宦官官署名,是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門之一。十二監之一,有掌印太監,下設里外監把總、典簿、掌司、寫字、監工等員。掌造辦宮遷所用圍屏、床榻諸木器,以及紫檀、象牙、沉陰木、螺甸等玩器。清順治時十三衙門亦有御用監,康熙即位后裁撤,改設廣儲司,屬內務府。御用監還負責奏進御前的書籍畫冊等,由仁智殿監工一員掌管。
官制
御用監的官制包括掌印太監一員,里外監把總二員,典簿、掌司、寫字、監工等職位員額不固定。
人員
在不同的歷史時期,御用監的主要成員包括:
成化時期
- 錢義
- 羅祥
- 景聰
- 覃平
弘治時期
- 董讓
- 劉孝
- 潘德
- 劉昶
- 陳元
嘉靖時期
- 孫瑜(左監丞)
- 李信
- 張永(掌印)
- 趙芬
- 丁恭
“御用監造”玉海東青啄雁飾
“御用監造”玉海東青啄雁飾,明,長5.5cm,寬3.5cm,厚1.4cm。
玉飾暗白色,月牙形,中間透雕一矛隼啄大雁頭,迫其降落于水,下部有水波與葦葉紋。作品背面邊柱上有陰線“大明宣德年制”“御用監造”款識。
“御用監”是明代宮廷內專司造辦用品的機構,由此而知此物為明代宮廷督造的用品。傳世的明代玉器中帶有制造年款的非常少,而帶有“御用監”款的作品僅此一件,因而非常珍貴。“海東青啄雁”的圖案反映了我國北方地區養鶻捕雁的習俗,同類題材在遼、金玉器中大量出現。從造型判斷此飾物應為婦女的頭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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