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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級命名法是一種用于碎屑巖粒度分類的命名原則。
原理
第一級別
當(dāng)碎屑巖中某一粒級的含量大于或等于50%時,這一粒級被用作巖石的基本名,即基本名。如果某一粒級的含量介于50%至25%之間,那么這個粒級將以形容詞“××質(zhì)”的形式出現(xiàn)在基本名之前。對于含量在25%至10%之間的粒級,它們作為次要形容詞,以“含××”的形式寫在最前面。而含量低于10%的粒級通常不會體現(xiàn)在巖石的名稱中。
第二級別
如果碎屑巖的粒度分布較廣,且不含任何一種含量超過50%的粒級,同時含量在50%至25%范圍內(nèi)的粒級也不止一個,此時會采用復(fù)合命名的方式,使用“××—××巖”的形式來表示,其中含量較高的粒級放在后面。而對于其他含量較少的粒級,仍然按照第一級別的原則進行處理。
第三級別
如果碎屑巖的粒度分布更加廣泛,不僅不存在含量超過50%的粒級,甚至含量在50%至25%范圍內(nèi)的粒級也不存在或僅有一個,這種情況下,需要將巖石的所有粒度組分分為礫石、砂和粉砂三個大類,然后再按照前兩個級別的原則進行命名。
參考資料 >
三級命名原則.百度文庫.2024-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