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技術信息研究中心是最高人民檢察院直屬的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
主要職能
(一)負責檢察機關專業技術體系、線索數據系統建設的規劃、設計,制訂專業技術工作發展規劃、檢察辦案應用軟件標準、專業技術儀器設備標準等。
(二)指導全國檢察機關勘驗取證、技術性證據審查、檢驗鑒定和技術協助工作。承擔最高人民檢察院業務廳委托的勘驗檢查、技術協助,承擔最高人民檢察院業務廳及下級人民檢察院委托的重大疑難案件檢驗鑒定、技術性證據專門審查和專門性問題調查工作,組織相關重大疑難案件的“會檢”,協助檢察官出庭就案件中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質證。
(三)管理與指導檢察機關司法鑒定工作,制定檢察機關鑒定機構、鑒定人資格管理規則,審批檢察機關鑒定機構、鑒定人員資格。規劃、指導檢察機關司法鑒定實驗室、公益訴訟快速檢測實驗室建設,建設國家級司法鑒定實驗室。
(四)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職能。負責檢察機關信息化規劃、統籌建設和指導,承擔網絡安全和檢務通信指揮技術工作,組織開展檢察辦案線索數據分析。
(五)負責檢察機關專業技術的科研管理、規劃,承擔檢察機關專業技術科研項目和專業技術儀器設備、軟件系統的研發。
(六)負責應當承擔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檢察技術信息研究中心設3個處室。
(一)辦公室
負責檢察技術信息工作的調研。負責起草文件,綜合、處理有關檢察技術信息工作的情況資料,編發情況反映、工作簡報等內部文件;檢查會議決議的貫徹執行情況;承辦中心人員的職稱、工資、獎勵、福利、考核、任免、調配等相關事宜;負責檢察系統檢驗鑒定人員的資格考核、審查、認證工作,負責迭檢的重特大案件和疑難案件的檢驗、鑒定和文證審查的受理登記工作;負責科研項目的立項申請、科研經費的使用與分配以及科研成果的開發、推廣;負責中心財務管理工作和車輛管理工作;負責文檔管理與保密工作。
(二)檢察信息技術處
承辦國家檢察信息系統的總體規劃,組織進行總體設計;制訂相關技術指標和技術規范;制訂網絡管理、網絡安全的規章制度和措施;承擔檢察信息系統應用軟件的研制、開發、推廣、維護和修改升級工作;承擔國家檢察信息系統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機關網絡核心設備的論證、選型及相關工程的組織實施;負責高檢院機關網絡的運行維護和日常管理。負責高檢院和檢察機關的通信網絡系統的管理,承擔一級專線網的建設、維護和管理工作;負責國家檢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密體系的建立、建設和技術保障工作;承擔對檢察機關、試點單位信息化建設的指導;負責組織對檢察系統計算機和通信人員的崗位和技術培訓,組織檢察工作人員的信息技術應用培訓;承擔計算機犯罪案件的檢驗鑒定工作。檢察信息技術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辦事機構。
(三)檢察技術處
承辦對檢察系統技術鑒定工作的指導的相關事項;制訂檢察技術工作規劃和建設方案;組織并承擔全國檢察系統重特大疑難案件的技術取證、檢驗鑒定和文證審查工作;參加有關的“會檢”鑒定;協助有關部門對承擔受理的重特大疑難案件中有關視聽證據的收集、保全和運用工作;承擔有關科研項目的研究與攻關;研制開發適合檢察技術工作特點的儀器設備;開展檢察技術學術研討;組織承辦國際學術交流活動的相關事項。
參考資料 >
檢察技術信息研究中心.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2022-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