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立功,男,彝族,1962年7月出生,大學文化,山西太原人,1985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8年8月參加工作。曾任云南省司法廳黨委委員、副廳長。
2020年4月,云南檢察機關依法對趙立功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人物履歷
1978年08月至1979年09月,昆明市西山區海聯公社知青;
1979年09月至1983年08月,西南政法大學刑偵專業學習;
1983年08月至1986年07月,廣西壯族自治區檢察院刑事檢察處工作;
1986年07月至1991年05月,云南省公安廳六處工作;
1991年05月至1993年11月,任云南省公安廳八處秘書科副科長、科長;
1993年11月至1996年01月,任云南省公安廳八處邊管科科長;
1996年01月至1997年09月,任云南省公安廳刑警總隊偵查處處長;
1997年09月至2000年05月,任云南省公安廳刑警總隊副總隊長;
2000年05月至2004年01月,任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局長(副廳級);
2004年01月至2005年06月,任云南省公安廳刑偵總隊工作負責人(主持工作);2005年6月至2010年6月,任云南省公安廳刑偵總隊總隊長;
2010年06月至2011年01月,任昆明市公安局局長(副廳級);
2011年01月至2015年08月,任昆明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
2015年08月至2019年11月,任云南省司法廳黨委委員、副廳長。
任免信息
2020年5月8日,政協云南省第十二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撤銷趙立功的政協云南省第十二屆委員會委員資格。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9年9月4日,據云南省紀委監委消息:云南省司法廳黨委委員、副廳長趙立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免去職務
2019年11月2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決定:免去趙立功云南省司法廳副廳長職務。
依法逮捕
2020年2月12日從云南省人民檢察院獲悉,云南省司法廳原黨委委員、副廳長趙立功涉嫌受賄一案,由云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云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趙立功作出逮捕決定。
提起公訴
2020年4月,云南省司法廳原黨委委員、副廳長趙立功(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云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臨滄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臨滄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趙立功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項訴訟權利。臨滄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趙立功利用擔任昆明市公安局局長、云南省司法廳副廳長職務的便利,為他人在職務晉升、工作調動和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參考資料 >
云南省司法廳副廳長趙立功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人民網.2019-09-06
云南省司法廳副廳長趙立功被查.新京報.2020-02-12
云南省人民政府發布一批干部任免職通知 涉及兩名干部.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信息港.2020-02-12
云南省司法廳原副廳長趙立功等5名官員涉嫌受賄被查辦.澎湃新聞.2020-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