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大連市機構改革方案》要求,將市規劃局的職責,市林業局的職責,以及市國土資源局的國土資源管理職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組織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職責,市水務局、市農村經濟委員會等部門的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市海洋與漁業局的海洋資源管理職責,市農村經濟委員會的草原監督管理職責,市城市建設管理局等部門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管理職責等整合,組建市自然資源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加掛市規劃局、市林業局、市海洋局牌子,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城市規劃和測繪學工作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全市城鄉規劃和測繪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經上級批準后組織實施。(二)負責組織開展城鄉發展戰略研究,編制、修訂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及各類專項規劃,依法批準后組織實施;參與制定全市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指導審核鎮、鄉和村莊規劃。
(三)負責審查不設區的市總體規劃、縣級人民政府所在地鎮總體規劃。
(四)擬訂規劃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組織重大規劃設計方案招投標;負責組織重要規劃、重要建設項目的專家論證。
(五)負責依法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六)負責組織各類建設工程項目的規劃核實,負責組織建設項目施工放線、驗線。
(七)擬訂全市測繪學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基礎測繪管理與基礎地理空間信息現代化建設,保護管理測量標志,監督測繪成果的保密管理和指導測繪科技成果推廣應用;負責全市測繪行業管理。
(八)依法負責全市規劃、測繪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行政復議和應訴工作。
(九)負責指導各區市縣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業務工作。
(十)負責市規劃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一)依法負責區分局垂直管理工作。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黨委辦公室(機關黨委)、政策法規處、規劃編制處、城市規劃處、區縣規劃處、建筑規劃管理處、市政設施規劃處、測繪管理處、規劃委員會秘書處、執法監察處、紀委(監察室)。
派出機構
設立大連市規劃局中山、西崗、沙河口區3個分局(處級),為市規劃局的派出機構,在市規劃局的領導下,負責轄區內的規劃管理工作。
下屬事業單位
大連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大連市測繪院(大連市基礎地理信息中心)
工作方針
科學規劃、合理利用、高效服務、持續發展
參考資料 >
大連市三個新組建部門昨日掛牌成立.半島晨報-網易新聞.2022-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