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鳳仙,因家境貧苦,10歲時,被迫賣給福建永定高陂上洋陳家做童養媳,后嫁到坎市庵排村。
正文
1929年5月,紅四軍解放坎市鎮后,積極參加蘇維埃政權的各項建設。同年10月,任第九區婦女委員會主任,領導婦女開展擴紅支前工作,組織婦女上平民夜校和搞好農業生產,還積極籌款支前,與封建勢力作斗爭。1934年10月,紅軍北上抗日后,她根據上級指示,組織區蘇維埃政府赤衛隊堅持在高陂鎮、坎市山區開展游擊斗爭。同年冬,國民革命軍和坎市民團百余人包圍襲擊北山赤衛隊駐地時,為掩護群眾轉移,與敵激烈戰斗,終因敵眾我寡,被敵捕獲。受盡敵嚴刑拷打后,被活埋在坎市的山上。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