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科學技術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負責起草有關科技創新、引進國外智力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等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方針以及科技發展、引進國外智力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有關科技創新、引進國外智力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組織編制全市科技創新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產業技術分析,推動創新發展。承擔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科技安全、科技保密工作。按有關規定承擔安全生產方面相關職責。
(三)負責推進全市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發展,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擬定科學技術普及和傳播規劃、政策,指導全市科普工作。
(四)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優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并組織實施,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科技與金融結合工作,牽頭推進國家促進科技與金融結合試點城市建設。管理市級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組織實施全市科技重大專項,組織申報和實施國家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省級科技計劃。
(五)負責推進福廈泉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廈門片區)和國家創新型試點城市建設。促進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指導各類科技園區的開發建設。擬定科技創新平臺、基地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承擔福廈泉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廈門片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創建國家創新型城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六)擬定全市基礎科學研究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協調指導全市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七)擬定全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規劃和政策,指導高新技術產業化及應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負責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相關工作。
(八)擬定全市農業農村科技發展規劃、計劃、政策和措施并組織實施。指導科技引領鄉村振興,承擔推動農業農村科技進步和縣域創新驅動發展工作。牽頭組織開展全市科技特派員工作。
(九)擬訂全市社會發展領域科技規劃、計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牽頭協調、指導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建設。牽頭協調促進生物醫藥與健康產業發展。協調綠色技術創新、人口健康、資源環境、公共安全等社會發展領域的科技工作。
(十)擬訂科技成果管理政策并組織實施,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及技術轉移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應用示范。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
(十一)負責全市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指導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全市創新調查、科技報告及科技統計。
(十二)組織擬訂科技合作與交流的政策措施,開展對外及對臺港澳地區的科技合作與交流,組織實施政府間及與有關國際組織的科技合作項目。負責全市有關科技外事工作。
(十三)負責引進國(境)外專家、智力工作。起草全市引進海外專家智力的規劃、計劃和政策法規并組織實施。起草出國(境)培訓規劃、年度計劃和政策并監督實施。
(十四)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劃,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
(十五)負責廈門市科學技術獎的評審組織工作及國家科學技術獎、中國政府友誼獎和福建省科學技術獎、福建省友誼獎的評選推薦工作。承擔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動員法委員會科技動員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圍繞貫徹實施科學教育興市戰略、人才強市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強、優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職能,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和科研誠信建設。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促進產學研深度融合轉變。開展廈門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深入推進科技計劃管理改革等科技領域“放管服”改革工作,全面提升科研管理績效,充分釋放科技創新活力,為堅持高質量發展落實趕超提供強有力的科技支撐。
內設機構
機關黨委
綜合處(統戰處)
體系創新與政策規劃處
資源配置與科技金融處
高新技術處(自創區辦公室)
社會科技處
科技合作與成果轉化處
科技人才處(市國家外國專家局)
參考資料 >
科技局職能.廈門市科學技術局.2022-08-13
機關處室.廈門市科學技術局.2022-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