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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大公
來源:互聯網

陸大公,1911年出生于江蘇吳縣,幼年進入上海寶裕里一家私塾學習孔孟傳統文化。1922年,年僅11歲的陸大公考入上海市有名的上海市格致中學。格致書院在英租界工部局接管后改為格致公學,陸大公在格致公學8年完成了初中、高中的學業。

人物簡介

1930年,陸大公從上海格致中學畢業,雖然順利考取了香港大學,但手工業者的窘迫家境,卻無力供養他繼續求學。適逢公共租界巡捕房招考華籍副督察長(俗稱“副捕頭”),他憑借自己不俗的學力,在文盲遍地的上海灘順利勝出,得以中鵠。

人物經歷

1930年投考公共租界工部局巡捕訓練班,受訓9個月,在靜安寺捕房實習3個月,調到中央捕房當華籍副捕頭,管理行政事務。后又充當老閘捕房華籍副捕頭4年。再調普陀路捕房任華籍捕頭。復調靜安寺捕房任捕頭。1942年,充當工部局警務處處員、警備科科長。1943年8月,任偽上海特別市警察局防空科副科長、榆林分局副局長、市警察局警備科科長。1945年9月,任國民黨上海市警察局督察處督察長、警備科科長、專員。1948年8月,任市警察局消費合作社經理。1949年5月24日任上海市警察局副局長、代理局長。

1949年4月,上海臨近解放時,陸大公接受中共上海地下組織規勸,同意反正。1949年5月25日,陸大公向上海各警察分局發出“時局已變,各安職守,維持秩序,聽候命令”的命令,并下令各警察分局扯白旗向解放軍投降。當時吳淞江北岸郵電大樓仍有國民黨軍隊殘部負隅頑抗,陸大公即與郵電局長通話,通過郵電局長勸降了負隅頑抗的國民黨殘部兩個團。

上海解放后,任市公安局和交通處顧問。1952年7月,因貪污罪(1.25億舊幣)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1963年8月,中級人民法院又以“反革命”罪判處陸大公有期徒刑6年。1979年8月,安置在上海市政協秘書處工作,任辦公廳專員。1980年10月,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撤銷1963年8月判決書,按起義人員對待。1980年參加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任第七屆民革上海市委員會委員,第八屆、第九屆民革上海市委員會顧問,民革上海市委員會第四聯合支部主任委員。1992年10月22日病逝。

2011年5月24日,在上海解放62周年前夕,陸大公先生之子,原民革上海市委秘書處處長陸文彬將240余件陸大公的檔案資料捐贈給了上海市檔案館。

參考資料 >

上海市地方志辦公室.上海市地方志辦公室.2021-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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