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威电竞|足球世界杯竞猜平台

李毓全
來源:互聯網

李毓全,男,漢族,1953年10月出生,廣東東莞長安人,1972年9月參加工作,1975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大學學歷。曾任廣東省東莞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市政協主席。

2024年12月,李毓全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人物經歷

1972.09-1975.03 東莞縣長安公社文化站站長;

1975.04-1976.05 東莞縣長安公社錦廈大隊黨支書;

1976.06-1980.04 東莞縣長安公社革委會副主任兼錦廈大隊黨支書;

1980.05-1983.08 東莞縣長安公社團委副書記、書記,黨委委員;

1983.09-1984.10 東莞縣長安區委副書記、區長;

1984.11-1991.04 東莞市(縣)長安區、鎮黨委書記;

1991.05-1992.09 東莞市長安鎮委書記、副處級干部;

1992.10-1994.08 東莞市長安鎮委書記、正處級干部;

1994.09-1995.02 東莞市副市長、長安鎮委書記;

1995.03-2002.03 東莞市副市長、黨組成員;

2002.03-2002.04 東莞市委常委,副市長、黨組成員;

2002.04-2002.09 東莞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黨組成員,虎門港開發區管委會主任;

2002.09-2004.04 東莞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黨組副書記,虎門港開發區管委會主任;

2004.04-2004.05 東莞市委副書記;

2004.05-2004.07 東莞市委副書記、市委黨校校長;

2004.07-2006.04 東莞市委副書記,市委黨校校長、市行政學院院長、市社會主義學院院長;

2006.04-2006.05 東莞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黨校校長、市行政學院院長、市社會主義學院院長;

2006.05-2011.10 東莞市委副書記,市長、黨組書記;

2011.10-2012.01 東莞市政協黨組書記;

2012.01-2016.02 東莞市政協黨組書記、主席。

任免信息

2007年1月,東莞市十四屆人大一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舉行,李毓全當選為市長。

2012年1月,東莞市政協十二屆一次會議選舉大會召開,李毓全當選為市政協十二屆委員會主席。

2016年2月,政協第十二屆東莞市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閉幕,東莞市政協原主席李毓全因年齡原因辭去該職。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4年8月,據廣東省紀委監委消息:廣東省東莞市原市委副書記、市長李毓全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廣東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開除黨籍

2024年12月,經廣東省委批準,廣東省紀委監委對東莞市委原副書記、市政府原市長李毓全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毓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背組織原則,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利并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贈送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大肆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土地審批、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李毓全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廣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李毓全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相應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參考資料 >

廣東省東莞市原市委副書記、市長李毓全被查.新京報-今日頭條.2024-08-21

東莞市政協十二屆五次會議閉幕 李小梅當選莞政協主席.大洋網-廣州日報-新浪.2024-11-24

李毓全當選廣東東莞市長 6人任副市長.北方網.2024-11-24

廣東省東莞市委原副書記、市政府原市長李毓全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今日頭條.2024-12-08

生活家百科家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