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失敗指的是在正常的招標工作中,由于各種原因導致無法確定中標單位,從而使得招標活動未能成功的情況。常見的招標失敗原因包括沒有合格的投標單位參與、投標單位數(shù)量不足法定數(shù)、標底泄露、投標價格與標底差距過大且超出規(guī)定范圍、標底錯誤以及其它意外事件。
原因分類
投標人原因
- 沒有任何合格的投標單位前來投標或投標單位數(shù)量不足法定數(shù);
- 各投標單位報價均與標底相差懸殊,并均已超過了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的報價浮動幅度,因此均為廢標;
招標人原因
- 標底在開標前泄密;
- 在定標前發(fā)現(xiàn)標底有嚴重漏誤因而無效;
其它原因
- 其他在招標前所未預計到、但在招標中業(yè)已發(fā)生并足以影響招標成功的任何事情。
賠償問題
相互關系
招標和投標是合同訂立過程中的要約和承諾關系,中標是招標人將合同簽訂權授予最適合的投標人。招標投標系競爭性締約程序,雖然最終只有一個投標人會真正成為合同的相對方,但《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相關法規(guī)均強制性要求作為合同一方的投標方必須有3個及以上成員,否則招投標行為缺乏競爭性,難以實現(xiàn)招標投標的目的。招標投標行為不同于“貨比三家”的采購選擇行為,因為后者可以選擇一家或多家供應商,甚至不選擇任何一家。
損害賠償
招標失敗的原因可能涉及招標人、投標人或雙方,其實施的行為可能存在侵權或違約。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無論是侵權還是違約,都可能導致賠償責任。德國法學家魯?shù)婪颉ゑT·耶林的觀點強調了在締約過程中各方應承擔的責任,這一觀點也被許多國家采納。在中國,合同法規(guī)定了嚴格的違約責任原則,除非不可抗力,否則違約方應承擔責任。
中標無效賠償
在中標無效的情況下,如果重新招標,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有詳細的規(guī)定。根據(jù)合同法,受損方有權選擇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或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建議按照標底造價的0.15%計算賠償費用,最低不少于10000元,如有額外損失則另行計算。
逾時投標和放棄投標賠償
在這種情況下,有過錯的投標人應賠償招標人及其無過錯的其他投標人的損失。建議有過錯的投標人向招標人賠償標底造價的0.1%,最低不少于6000元,最高不超過15000元。
有效投標人不足三家賠償
類似地,有過錯的投標人應賠償招標人的損失,并對無過錯的其他投標人予以投標直接費用賠償。建議有過錯的投標人向招標人的賠償額按前文所述比例數(shù)值計取或酌情減免。
否決所有投標賠償
在此情況下,所有投標人、招標人均應對招標失敗負責。評標委員會可在認為所有投標均不符合要求時,建議招標人重新組織招標投標。
對無過錯投標人賠償
無論過錯在哪一方,無過錯的投標人應獲得相應的賠償。建議賠償金額不超過投標直接費用,具體數(shù)額可根據(jù)項目規(guī)模和投入程度調整。
案例分析
新疆某水庫大壩工程招標案例展示了招標失敗的一種情形。該項目是新疆的重點建設項目,總投資達17億元。在招標過程中,建設單位違反了相關規(guī)定,未按規(guī)定報批招標方案,且自行組織招標。此外,建設單位還違規(guī)指定中標單位,最終在相關部門的干預下才選擇了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
參考資料 >
國有企業(yè)招標失敗原因分析及對策.網(wǎng)易.2024-11-07
公開招標失敗轉其他采購方式,這幾點你必須知道.上海工程技術大學.2024-11-07
實務解析 | 國有企業(yè)招標失敗十大原因分析.陜西省工業(yè)和信息化廳.2024-11-07